她在等对方道歉,对方也在等她道歉。
两头都等不来,三次调解谈崩,如今案子奔着法院去了。夹在中间被来回拉扯的,是一个4岁的孩子。
事情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8月26日,长沙一家餐厅里,福建女孩小熊(化名)称自己被一个4岁男孩从身后碰了臀部。
她的描述是,确认过没有其他人可能碰到自己后,她喝止男孩让他站住,孩子没停,还在跑,她上前把人抓住,男孩当场大哭,家长几乎同时赶到。
男孩父母这边是另一套说法。孩子当时在店里奔跑,从女子身边经过时身体侧倾,蹭到了她,纯属不慎擦碰,4岁的孩子没有性别概念,更谈不上故意。
双方当场争执起来,小熊报了警。监控记录的是哪一幕,报道里没有展开,两边各执一词,都觉得自己占理。
僵住的不是事实,是那句"你先说"
小熊提了两点诉求:男孩父母当面道歉,或者录一段三人在场的道歉视频;对方承诺好好管教孩子。
男孩父母的回应有点意思,道歉可以,但有前提,小熊得先为男孩身上的损伤道歉。孩子被抓住后哭得厉害,身上留了伤,他们认为是小熊下手没轻重造成的。
小熊不认这个前提。她的理由也很直接,孩子受伤不是她主观故意造成,她当时只是制止对方跑动,凭什么为这个道歉。
她不肯道歉,对方也不肯让步,两边就僵在这。一句对不起,谁都想让对方先说。
事发后,派出所、街道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先后介入了三轮,都没能把这句道歉调解出来。目前小熊已经准备走诉讼程序。
舆论吵翻的两边,其实都在说同一件事
一边觉得成年人跟4岁的孩子较真到要起诉,实在说不过去,孩子家长都愿意口头道歉了,还揪着不放。
另一边认为,身体被人碰了感到不适是真实的情绪,要求一个明确的道歉不算过分,孩子小不是家长不管教的理由。
澎湃新闻发过一篇评论,标题叫「纠缠式维权该停了」,话说得挺直。
- 把普通纠纷硬往性骚扰上靠,动辄报警、起诉,反复占用的调解、警务、诉讼资源,全是公共的,挤占多了,真正需要维权的人反而排不上队。
- 性骚扰这个词被随意套用,也会稀释它本该有的分量,堵了后来真正受害者的路。
这句评论值得两面看。女性在公共场所对肢体接触保持警觉,没有错,法律也给足了救济渠道。可救济归救济,维权不是把对方摁到服软为止。
最无辜的那个,连道歉是什么都未必懂
一句「对不起」本来该是纠纷的句号,别让它变成拉锯战的起点。
两个成年人谁也不肯先低头,最无辜的,是那个被架在中间、连道歉是什么都未必懂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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