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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与被告张某、张某、朱某、牛某、董某、贺某以及陕西航投安平新材料有限公司就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26年9月1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由该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承办,相关涉案主体将围绕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争议参与庭审,该诉讼事项将对涉案各方的后续业务合作与权责划分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张某、朱某、牛某、董某、贺某、陕西航投安平新材料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09-18 09:3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自由贸易区法庭第二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76007号 承办部门自由贸易区法庭(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法庭) 主审人戴某 开庭类型其他

本次涉诉的主体包含货运代理领域的知名企业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及陕西航投安平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本次服务合同纠纷相关的涉案项目涉及双方此前达成的货运配套服务合作事项,目前公告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9月18日正式进入庭审程序,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涉案各方在该服务合同项下的履约责任划分,为相关主体厘清权责边界提供司法判定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华兴,所属行业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213人,注册资本2098万美元,实缴资本1428万美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11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丰豪供应链(香港)有限公司100%450万美元2010-03-10

综合点评
本次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起的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待庭审判决后将以司法判定明确涉案各方履约权责,厘清该合作项目的权责边界,既可为公司梳理过往货运配套服务合作的遗留争议提供合规解决路径,也能为后续同类业务合作的风险划分提供参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