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武汉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武汉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推进武汉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湖北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现代都市农业特色,主动融入“五个中心”建设,坚持为城服务、依城发展、靠城致富,加快建成现代化都市近郊产业发展示范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领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样板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乡村治理创新实践区等“五大功能区”,为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基础支撑,为推动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作出武汉贡献。
到2030年,基本建成“五大功能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固增强,农业新质生产力显著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条件实现整体跃升,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五大功能区”,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二、建强富民产业,打造现代化都市近郊产业发展示范区
(一)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化。以流域水系为主线,推动粮食种植规模成片,强化江夏、黄陂、新洲等国家产粮大县的优势地位,扩大优质粮油、高蛋白玉米种植面积。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深入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加强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工程有效衔接。强化气象、病虫灾害等监测预警,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探索发展韧性农业。
(二)加快农业生产设施化。发展节能宜机现代设施种植业、高效集约现代设施畜牧业、生态健康现代设施渔业,夯实仓储保鲜、烘干等农业产后服务设施基础,加快先进机械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推进老旧农机与设施设备报废更新。推广植物工厂立体种植、无土栽培等技术,建设“一区一业”特色蔬菜产业基地。打造全国水生蔬菜产业标杆城市。推广数字化生猪养殖、多层立体畜禽养殖,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发展陆基圈养、工厂化循环水等设施渔业,提升名特水产品养殖规模和产量。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全链条监管、全流程追溯。夯实“菜篮子”稳产保供根基,提升超大城市应急保供能力。
(三)推进农产品加工精深化。加强农业产业化企业培育,支持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数智化改造。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创新研发,积极开发特色预制食品、功能食品、休闲食品。聚焦加工链条精细延伸,持续推进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加工转型升级,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推进涉农区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1+6”发展格局,建强武汉现代农产品加工园,打造中部地区农产品加工高地。
(四)加强农产品流通品牌化。以“江城百臻”为引领,构建“市级公用品牌+区级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互促共建体系,做强洪山菜薹、蔡甸莲藕、武汉活鱼等品牌,讲好“本真武汉味”故事,持续打造“江城百臻”农产品供应链平台。加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力度。夯实冷链物流基础,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依托武汉天河机场、鄂州花湖机场、武汉阳逻港、中欧班列(武汉)等通道资源,丰富茶叶等特色农产品流通供给,助力重振“东方茶港”,推进武汉都市圈跨区域保供基地共建共享,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合作。
(五)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化。聚焦一产做“优”、二产做“强”、三产做“活”,挖掘农事、生态、文化等资源,培育体验农业、乡村休闲、田园康养、数字电商等融合业态,开发丰收市集、农事赛事、休闲露营等乡村消费新场景,扩大农村服务消费。以“楚韵乡野,大美武汉”为核心品牌,打造乡村文旅IP矩阵,依托景村融合共建,推动乡村变景区、农房变民宿、产品变礼品,让乡村成为城市居民的生态后花园和心灵栖息地。
三、锻造农业新质生产力,打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领区
(六)打造农业科技创新策源高地。聚焦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武汉·中国种都一体化建设,发挥洪山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神农设施)等平台作用,打造华中“农业硅谷”。发挥科创资源配置枢纽功能,高效聚集种质、人才、数据、资本等核心要素,聚力培育贯通科创产业链上下游的主导产业集群。
(七)打造农业科技成果孵化转化高地。持续组织武汉“农创芯动力”“农创荟”等活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千百工程”,推进技术需求发布与服务供给无缝衔接。建设种业等核心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攻关“揭榜挂帅”模式。加快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全链条孵化体系,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区。开展“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引导优势科研成果转化发展成优势产业。
(八)打造种业振兴承载高地。加强种业产学研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聚力推进武汉·中国种都建设。组织新一代育种技术攻关,创制突破性新种质。支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合作重组。支持商业育种,构建“生物种业+”全链条产业集群。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鼓励优势种业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引进先进技术、种质资源、育种材料,支持“武汉良种”走出去。
(九)打造农业生物制造产业聚集高地。持续壮大动物生物制品、生物饲料添加剂、环境微生物等优势农业生物制造产业。促进动物保健产品产业链延伸,推动宠物经济发展。鼓励发展蛋白替代产业,重点攻关昆虫蛋白(黑水虻)、微生物蛋白等“非粮蛋白”资源化技术。发展合成生物等未来农业产业技术。发挥头部企业聚集效应,打造农业生物制造产业集群。
(十)打造数智农业领航高地。依托科创资源搭建农业数字大脑,引导各类主体数智化升级。促进“人工智能+农业场景”深度融合,推进“人工智能+设施种植”“人工智能+畜禽养殖”“人工智能+渔业生产”“人工智能+智能育种”“人工智能+智能农机”等。鼓励“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探索全环节智慧作业,培育数智农业服务新业态。发展“农业+低空经济”,推广低空巡田、环境巡检、灾害监测、补贴核实等场景应用。
四、强化建管并重,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样板区
(十一)建好乡村基础设施。以产业基础好、资源禀赋优、基层组织强的村(社区)为核心,联结5—10个村(社区)组建片区建设单元,推动规划共绘、产业共富、设施共建、环境共美、乡村共治。依托城市更新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提升农村水电路网气讯邮等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十二)做好城乡公共服务。持续推进教联体、医共体等建设。强化农村养老保障,深化农村福利院体制机制改革,推广“党建+”“互联网+”“邻里互助”等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按需补齐托育服务短板。丰富具有本土文脉特色的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农家书屋管理质效,引导“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
(十三)管好宜居生活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清理“三堆两垛”,加强“三乱”整治和“三线”梳理。
(十四)育好产村融合业态。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推进村落林相改造,开展彰显本地特色的村庄微改造。吸引乡村建筑师、主理人、合伙人等参与乡村建设。加强产业导入,推进产村融合发展,做好“小而精”乡村土特产,发展“小而美”乡村休闲经济,推动乡村体验式消费场景落地。
(十五)守好绿色生态底色。加快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加强农业投入品科学控量增效,推进精准施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进兽药、水产用药规范化管理。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200亩以上连片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探索碳汇农业,促进农业生态价值转化。推进数字江豚实体化建设运营,擦亮长江江豚城市吉祥物名片。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武汉都市圈农业生态领域跨区域联防联控。
五、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打造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
(十六)构建常态化精准帮扶新格局。坚持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帮扶政策与工作体系总体稳定,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做好精准监测识别,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动态调整帮扶对象。稳妥做好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提升开发式帮扶实效,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健全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实施“雨露计划+”,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强化区域协作,常态化做好驻村帮扶和省内区域帮扶等工作。
(十七)重构武汉农村产权交易新体系。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制度融通与协同监管,高水平建设运营立足湖北、依托武汉、重点面向中部地区与长江流域的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持续提升平台公信力与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有效盘活农村要素资源,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深化省内共建共治共享,持续增强要素集聚能力与区域辐射影响力。
(十八)强化农民收入增长新支撑。扶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保障工资性收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推动集体经济强村与富民协同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扶持政策与联农带农增收挂钩激励机制,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健全乡村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育致富带头人,深化“楚才聚汉”等政策,引导返乡人员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青春建功行动,孵化壮大青年“农创客”群体。
(十九)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新质效。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鼓励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进“点状用地”,优先保障乡村全面振兴项目用地需求。
(二十)创新资金投入新机制。用好中央、省、市财政预算资金,强化资金全流程绩效监管,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用活“投、补、贷、保”农业政策工具。放大农业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培育。推广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鼓励依法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拓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六、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打造乡村治理创新实践区
(二十一)坚持自治强基。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村“两委”班子。完善议事协商机制,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常态化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落实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持续为基层减负。推进“村规民约+积分制”治理,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二十二)强化法治保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推广邻里协商、村湾调解模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乡村下沉,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强化“雪亮工程”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
(二十三)注重德治引领。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基层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整治大操大办、农村高额彩礼等突出问题。
(二十四)深化智治赋能。探索推进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向乡村延伸。深化数字乡村建设,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网格管理”为载体,加快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化建设,完善乡村数智治理模式。健全智慧监管机制,持续强化农村集体(含城中村)“三资”规范监管,推广应用“善治美”等村级综合服务平台。
(二十五)推进共治共享。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完善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结对共建机制,深入推进“国企联村”“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社会力量下沉乡村参与治理。健全联农带农、发展成果普惠共享机制。
七、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各方参与、动态监测、一抓到底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围绕项目建设需求,优化办事流程,闭环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强化法治保障,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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