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辽宁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李振波(时任平安财险辽宁分公司初级理赔运营专员),因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被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

姜天博(时任平安财险辽宁分公司初级理赔运营专员),因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被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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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处罚的核心违法事实“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在法律和实务层面均指向一种明确的欺诈行为。它指的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程度、伪造理赔材料等手段,将本不应支付或应少支付的保险金,非法占为己有或输送给他人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其危害性远超外部欺诈。首先,它直接侵蚀了保险公司的利润和偿付能力,造成国有或股东资产流失。其次,它扭曲了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的根基,严重破坏行业声誉和消费者信任。更为关键的是,理赔作为保险价值链的最终出口,是风险识别和成本控制的核心环节,一旦此环节失守,前端的所有风险筛选和定价努力都可能化为乌有。李振波、姜天博作为一线“理算、核赔”的具体操作者,其行为正是从这最要害的“阀门”处打开了缺口。

来源:微信公众号察金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