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周砚川,我爸妈都快交不起护工费了,你还想一分钱不出?”
沈知意红着眼,把医院缴费单推到审判席前。
“我爸脑梗,我妈常年吃药,他以前一口一个爸妈,现在离婚了就不认人了。”
旁听席顿时议论起来。
审判长看向周砚川。
“被告,为什么拒绝承担费用?”
周砚川抬起头。
“因为我们九个月前就离婚了。”
庭里瞬间安静。
沈知意脸色一僵:“离婚是我们的事,我爸妈以前没亏待过你。”
周砚川没有争。
“所以今天正好把这笔账算清楚。”
他说完,打开面前的文件夹。
第一张拿出来的,却不是离婚证。
01
“我要求得很多吗?”
沈知意吸了吸鼻子,转头看向审判长。
“我爸现在走路都得有人扶,我妈腰不好,连给他翻身都费劲。护工一个月六千多,康复两千,药费、检查费还没算。”
她把诉讼请求往前推了推。
“我只要求周砚川每个月承担八千。”
审判长低头看了一眼。
“长期支付?”
“是。”
沈知意回答得很快。
“直到我父母不再需要照护为止。”
周砚川终于抬眼看她。
“也就是说,你今天不是来让我补一笔医药费,而是想让我以后每个月固定给你父母八千。”
“那不是给我,是给老人。”
“有区别吗?”
沈知意声音一下高了。
“当然有区别。”
她像是忍了很久。
“你刚跟我结婚那几年,我爸是怎么对你的?婚房装修缺钱,是他找人给你垫的。你刚创业没客户,也是他托老朋友把项目介绍给你。”
“你以前逢年过节一口一个爸,一口一个妈,现在人病了,你拍拍屁股走了?”
旁听席后面有人低声说了一句。
“这么多年感情,确实不能说断就断。”
沈知意像是听见了,眼泪一下掉下来。
“我爸妈没对不起他。”
原告律师随即开口。
“双方虽然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但老人过去多年对被告确实存在经济帮助和生活照顾。从公平和公序良俗角度,被告完全置身事外是否妥当,也请法庭综合考虑。”
周砚川没有马上接。
他先翻开面前的材料。
“审判长,我先确认一件事。”
“你说。”
“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里,有没有明确写我们已经离婚九个月?”
沈知意脸色微变。
律师皱了皱眉。
“婚姻关系解除并不是我方刻意隐瞒……”
“我没问是不是刻意。”
周砚川看着他。
“我只问,写没写。”
审判长翻了两页。
“起诉状中写了双方曾为夫妻,但没有明确写离婚时间。”
旁听席里立刻多了几道声音。
“我还以为是丈夫不管岳父母。”
“原来早离了。”
沈知意立刻转头。
“离婚怎么了?离婚就能把七年的感情都抹掉?”
“不能。”
周砚川回答得很平。
她一怔。
“那你……”
“所以你要是以个人身份来找我,说老人临时缺一笔救命钱,我可以自己决定帮不帮。”
周砚川停了一下。
“但你现在是起诉我,要把这种帮助变成我必须长期承担的义务。”
沈知意攥住纸巾。
“他们以前也是你父母。”
“以前。”
周砚川只回了两个字。
审判长抬手制止两人继续争执。
“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这一点没有争议。至于原告所述的历史帮助,以及双方过去是否对老人后续养老作过安排,需要结合证据判断。”
周砚川点头。
“正好。”
他从文件夹里抽出离婚证复印件和婚姻登记材料,先递了上去。
日期清清楚楚。
九个月前。
沈知意没说话。
周砚川又取出另一叠纸。
“还有一件事,原告一直没提。”
沈知意的视线立刻落了过去。
“什么?”
“你爸第一次脑梗以后,我们就讨论过养老问题。”
周砚川看着她。
“而且不是口头说过,是专门做过安排。”
沈知意的手停住了。
“你什么意思?”
材料被送到审判席。
审判长翻开第一页,看了片刻。
文件抬头写着:《养老费用托管协议》。
沈知意脸上的泪还没干,神色却明显变了。
02
审判长把协议看完,抬头问了一句。
“这份协议是三年前签的?”
“是。”
周砚川回答。
沈知意却马上开口。
“那就是家里自己写的东西,根本不是他说的那回事。”
周砚川没有看她。
“三年前,沈叔第一次脑梗住院,医生说后面康复时间会很长。当时我们商量,与其以后每次住院临时凑钱,不如提前留一笔。”
他让律师递上银行回单。
“我一次性往专门账户里转了九十六万。”
旁听席安静了一些。
沈知意抿紧嘴。
审判长问:“账户是谁的?”
“沈知意名下单独开的银行卡。”
“为什么放她名下?”
“老人不会用手机银行,当时一直是她负责缴费。”
沈知意立刻接话。
“所以呢?你现在拿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一笔钱出来,还想说成你个人给的?”
“我没说全是我的。”
周砚川看向她。
“我说的是,这笔钱当时明确留给你父母养老。”
第二份材料递了上去。
是当年的家庭群聊天记录。
里面有沈知意发的一句话:
“这九十六万以后谁都别碰,就是留给爸妈看病养老的。”
沈知意低头看见那行字,半天没出声。
周砚川继续道:
“协议也写得很清楚,医疗、康复、养老机构费用,优先从这个账户支出。”
原告律师翻了翻副本。
“这恰恰能说明老人存在长期照护需要。至于三年前的九十六万,如今是否已经支出完毕,是另一回事。”
“对。”
周砚川点头。
“所以我把流水也带来了。”
沈知意突然抬头。
周砚川从后面的材料里取出一份账户明细。
前三年,支出很正常。
医院住院押金。
社区康复中心。
药房。
复查费用。
金额有大有小,每一笔都有对应记录。
“最初三年,总共支出二十二万七千多。”
审判长翻到后面。
“后来呢?”
“后来开始取现金。”
周砚川声音没变。
“第一次十八万,第二次十五万,第三次十二万。”
沈知意的手指慢慢收紧。
“后面还有四次。”
“七笔取现,总金额六十九万六千。”
审判长停下翻页。
“全部由原告本人办理?”
“银行柜台凭证上是她本人签字。”
沈知意终于坐不住了。
“我爸妈生活不要钱吗?很多护工就是收现金,老人平时吃饭、买东西,也不可能每一笔都有发票。”
“我说你不能取了吗?”
周砚川问。
她顿住。
“我只是想知道钱去哪儿了。”
“当然是花在他们身上了。”
“都花了?”
“差不多。”
周砚川看了她几秒。
“那家康养中心叫什么?”
沈知意眉头一皱。
“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去年跟我说过,老人后面准备住康养中心,每个月一万三左右。”
“后来他们没住。”
“为什么?”
“我爸不习惯。”
周砚川没再问。
他又递上一页纸。
“这是那家康养中心出具的入住查询证明。”
原告律师立即看向沈知意。
她脸色变了变。
证明内容很短。
沈父、沈母从未办理正式入住。
没有缴纳床位费。
也没有产生护理费用。
沈知意马上解释。
“我刚才已经说了,他们后来没去。”
“可有件事你还没说。”
周砚川低头翻了翻流水。
“你第一次取十八万的时候,跟我说的是给康养中心交一年费用。”
沈知意嘴唇动了一下。
“时间太久,我记不清了。”
“第二次十五万,你说是预交护理和治疗费。”
“我爸后来情况变了。”
“第三次十二万呢?”
“也是家里的支出。”
周砚川没有继续追问。
审判长看了看流水。
“原告,七笔现金目前有没有能够证明具体用途的凭证?”
沈知意沉默了一会儿。
“有些东西没有留。”
“护工是谁?”
“私人找的。”
“叫什么?”
“换过几个人。”
审判长看着她。
沈知意避开了视线。
这时周砚川从材料最后抽出一张新的登记表。
“那就看看过去半年,到底是谁在照顾两位老人。”
03
社区居家照护登记表上,陪同人一栏反复出现同一个名字。
陈静。
审判长问:“这个人和原告是什么关系?”
“她表姐。”
沈知意回答得有些迟。
“我工作忙的时候,她会帮忙过去看看。”
周砚川转头。
“只是看看?”
“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
周砚川把另一份材料递上去。
那是一张手写收款表。
日期从年初一直记到上个月。
接送复诊。
上门做饭。
帮忙洗澡。
夜间陪护。
每一项后面都有金额。
半年合计三万八千六百元。
沈知意明显愣了一下。
“这东西哪来的?”
“陈静本人提供的。”
“她凭什么把我家的事情给你?”
“不是给我。”
周砚川看着她。
“是应法院调查要求核对照护费用时提交的。”
沈知意的表情顿时僵住。
原告律师低声和她说了两句,随后起身。
“审判长,即使这份记录真实,也只能证明陈静收取了部分照护费用,不能证明其他现金不存在合理支出。”
“可以。”
周砚川点头。
“所以我没有说七十万一定被她拿去做了什么。”
“我只说,目前她证明不了这些钱花在了老人身上。”
沈知意转过头。
“你现在就是要跟我算每一分钱?”
“是你先说爸妈没钱看病,所以才来起诉我。”
周砚川顿了顿。
“钱既然是争议核心,就得算。”
审判长没有打断。
周砚川又提交了沈父的情况说明。
老人手不方便,签名写得很慢,字迹有些歪。
前面都是病情和生活情况。
直到最后一段,审判长的动作停了下来。
“女儿说养老账户的钱已经没有了,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
沈知意猛地抬头。
“我爸现在脑子有时候不清楚,这种东西不能全信。”
“你说他不清楚?”
“他脑梗以后记忆力本来就下降。”
“那你起诉的时候,为什么又说他思维正常,只是行动不便?”
沈知意一下没接上。
原告律师立刻开口。
“脑梗患者记忆存在波动非常正常,两者并不矛盾。”
周砚川没有纠缠。
他把七笔取现日期重新排成了一张表。
审判长接过去,只看了一会儿,眉头便慢慢皱起来。
第一次取现。
离婚协议签署前四十七天。
第二次,前四十一天。
第三次,前三十五天。
剩下四次,也全部集中在那段时间。
七笔取现,没有一笔发生在离婚以后。
沈知意盯着那张表。
“这只能说明当时家里需要钱。”
“是吗?”
周砚川问。
“离婚前一个多月,老人突然集中用了近七十万?”
“有问题吗?”
“当然可以有需要。”
周砚川身体往后靠了些。
“可医院流水里没有。”
“康养中心没有。”
“陈静这里也没有。”
沈知意呼吸明显快了。
“还有很多开支你根本不知道。”
“那就拿出来。”
“我为什么什么都要跟你交代?”
“因为你今天告诉法院,那笔养老钱花完了,所以我应该重新付。”
周砚川看着她。
“那它怎么花完的,就是本案要弄清楚的事。”
庭里安静了一会儿。
原告律师翻着材料,脸色也比最开始沉了。
周砚川没有再说老人。
他只从文件夹中抽出了七笔取现的日期,旁边另外列了七个时间。
审判长看见后问:
“右边这些日期是什么?”
周砚川回答:
“另一组付款时间。”
沈知意看清那几行字后,脸色一下变了。
第一笔付款,就发生在她取出十八万的两天后。
04
“那家店跟我没关系。”
沈知意几乎立刻开口。
审判长还没有发问,她已经先解释了。
“是我大学同学许曼开的,我只是帮过几次忙。”
周砚川看了她一眼。
“我还没说是哪家店。”
沈知意一下停住。
旁听席里有人侧过头。
原告律师低声提醒:“先听对方陈述。”
周砚川把工商登记资料递上去。
店名叫“栖禾生活馆”。
法定经营者,许曼。
表面看和沈知意没有任何关系。
“我查到这里的时候,也觉得可能只是巧合。”
周砚川又拿出几页资料。
“但装修公司留存的客户确认单上,联系人写的是沈知意。”
沈知意皱眉。
“许曼当时忙,我帮她盯装修有什么问题?”
“没有。”
“设备报价也是我帮她比的。”
“可以。”
“房东那边也是我陪她谈的。”
“也可以。”
周砚川语气一直没有变。
“所以我们只看钱。”
第一笔。
养老账户取现十八万。
两天后,装修公司收到现金十七万六千。
第二笔。
取现十五万。
三天后,设备公司收到订金十四万八千。
第三笔。
取现十二万。
第二天,房东收到半年房租和押金,合计十二万。
剩余几次取现,也分别落在软装、货款和装修尾款前后。
审判长把日期一一对过去。
“这些付款人是谁?”
“施工方记录里写的是许曼一方现金支付。”
原告律师马上开口。
“这无法证明现金来源于涉案养老账户。金额接近、时间接近,并不能直接认定两者具有对应关系。”
“我同意。”
周砚川说。
沈知意像是没想到他会这么干脆,抬头看了过去。
“所以我从头到尾都没说,这些钱一定进了生活馆。”
“我只申请核对许曼所谓投资款的资金来源。”
沈知意立即道:
“那是她自己的钱。”
“让她提供就行。”
“她凭什么把个人资产拿出来给你查?”
“不是给我查。”
周砚川提醒她。
“是你说养老钱全部花在老人身上,而现在资金用途出现争议。”
沈知意沉着脸。
“周砚川,你离婚以后是不是一直在调查我?”
“我没那个兴趣。”
“那你连我朋友店铺什么时候装修都知道?”
“因为你起诉我了。”
这句话落下,沈知意没再接。
周砚川翻到最后一份材料。
“其实生活馆的钱是不是来自养老账户,今天可以暂时不下结论。”
原告律师皱眉。
“那被告到底想证明什么?”
周砚川把材料递上去。
“我想先确认一件更简单的事。”
“原告刚才一直说,两位老人现在没有资产,所有治疗只能靠她一个人的工资承担。”
沈知意脸色顿时一沉。
审判长低头查看。
那是一份房产查询结果。
沈父沈母名下原本有一套老房。
面积不大。
房龄接近三十年。
但状态栏已经从“持有”变成了“转移登记”。
时间就在四个月前。
沈知意没等问就说:
“那套房太旧了,他们本来就准备卖。”
“卖了多少钱?”
她沉默了一会儿。
“一百多万。”
周砚川点头。
“成交价一百三十八万。”
旁听席又出现低声议论。
审判长抬起头。
“原告,这笔售房款目前在哪里?”
沈知意抿了抿嘴。
“还债了。”
“什么债?”
“我爸以前欠的一些钱。”
“有借条吗?”
“有些有,有些是亲戚之间。”
“还款流水呢?”
沈知意没有立即回答。
周砚川却没有追问。
他只把房屋交易材料翻到最后。
那里夹着一张资金划转说明。
售房尾款,没有进入沈父沈母任何一张银行卡。
05
审判长把那张资金划转说明单独抽了出来。
“一百三十八万售房款,为什么没有进入房屋产权人账户?”
沈知意低头整理材料。
“当时我爸行动不方便,我妈也不会处理这些手续,所以委托别人代收了。”
“谁代收?”
她停了几秒。
“家里一个熟人。”
“姓名。”
沈知意看向律师。
律师接过话。
“审判长,这笔款项属于老人个人财产,与本案被告是否应当提供现实帮助并不存在直接关系。”
审判长看了他一眼。
“原告主张父母目前无力承担医疗和照护费用,被告提交证据证明老人四个月前曾出售房屋取得一百三十八万元。资金去向当然需要核实。”
律师没有再说。
沈知意只能开口。
“钱确实拿去还债了。”
“谁的债?”
“我爸的。”
“债权人是谁?”
“以前做生意认识的人。”
“多少钱?”
“差不多就是那些。”
审判长眉头皱了起来。
“有任何证据吗?”
沈知意声音低了一点。
“时间太久,有些没有留。”
周砚川坐在对面,一直没插话。
直到这时,他才把另一份银行查询结果递了过去。
“老人名下账户,在房产交易当天和之后一个月,没有出现过一百三十八万到账记录。”
沈知意马上说:
“因为我刚才说了,是委托别人收的。”
“对。”
周砚川看着她。
“问题就在这个‘别人’是谁。”
审判长继续往后翻。
房屋交易中心留存材料中,确实有一份临时授权文件。
内容显示,老人同意售房尾款按照指定方式划入第三方账户。
可复印件上的关键信息被部分遮住了。
审判长问:
“完整文件呢?”
周砚川摇头。
“我拿到的只有这一份。”
沈知意明显松了口气。
她靠回椅背。
“既然连完整材料都没有,就不要在这里凭空猜。”
“我没有猜。”
周砚川说。
“我只是觉得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
“你起诉的时候告诉法院,你父母除了养老金什么资产都没有。”
他抬眼看她。
“但四个月前,他们刚卖了一套房。”
沈知意脸色不好看。
“卖房的钱已经没了。”
“养老账户的九十六万也没了。”
“对。”
“可这两笔钱具体怎么没的,你都说不清。”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周砚川收回视线。
“等材料齐了再说。”
就在这时,审判庭后门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没人太在意。
沈知意原本还低头跟律师说话,余光扫过去后,整个人突然停住。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站在最后一排。
灰色夹克。
手里拿着一个旧文件袋。
他没有找位置坐,而是一直看着原告席。
沈知意脸上的血色一下退了。
“你怎么来了?”
声音不大。
周砚川听见了。
审判长也抬起头。
男人没有回答沈知意。
他走到法警旁边,低声说了几句话,随后从旧文件袋里抽出一张折了几次的纸。
法警接过去,先确认了一下内容。
沈知意忽然站了起来。
“等一下。”
原告律师立刻拉住她的胳膊。
“先坐下。”
她没有坐。
眼睛一直盯着那张纸。
刚才还一口咬定售房款只是替父亲还债的人,这时连嘴唇都白了。
材料被递到审判席。
审判长展开纸张。
最上方只有四个字。
《委托声明》。
沈知意手里的笔“啪”一声掉在桌上。
男人仍站在后排,一句话都没有说。
周砚川转头看了他一眼。
他以前没有见过这个人。
审判长往下看了第一行,原本准备翻页的手突然停住。
“原告,这份声明,你以前见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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