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山东日照、莒县一带的考古调查中,几件刻有神秘图案的陶尊引起了注意。那时的发掘条件十分有限,考古人员面对这些距今四五千年的遗物,既不敢轻易称作文字,也不敢马上把它们同传说中的虞舜联系起来。真正让问题变得复杂的,不是某一件陶器,而是山东、安徽、江苏多地陆续出现的相似遗存。
它们之间隔着山川河流,却有一些共同点:大口陶尊,特殊刻符,婴幼儿瓮棺,以及大汶口文化晚期到龙山文化时期相近的年代。零散材料一旦放在同一张地图上,便引出了一个很有分量的问题:大禹建立夏以前,东部地区是否已经存在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政治共同体?
这个共同体,在古代文献中留下了一个名字——有虞氏。
“有虞氏”并非近代学者凭空创造的说法。传说中的虞舜,历来被列入尧、舜、禹的上古谱系。奇怪的是,后世通常把夏视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却很少认真讨论夏以前的“虞”到底是什么性质。它只是一个部落名称,还是一个曾经拥有相当组织能力和区域影响力的政权?
答案不能只靠传说寻找,也不能只凭一件器物判断。
《尚书》的编排,提供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线索。现存《尚书》篇目中,有《虞书》《夏书》《商书》《周书》这样的分类。篇目本身当然不能直接证明存在一个完整的“虞朝”,但至少说明,在古人的政治记忆中,虞并非普通部族。它被放在夏、商、周之前,成为一段独立的历史单位。
《国语》中还把虞、夏、商、周并列提及,意思是那些能够成就大功的先王,其后代往往会延续显赫地位。这样的表述,与后世单纯把舜看作一位道德圣王的叙述不完全相同。它隐约透露出,虞曾被视为一个具有政治传承的群体。
不过,文献只能提出问题,不能替考古材料作证。
真正让“有虞氏”进入考古讨论的,是一项看似不起眼的葬俗。《礼记·檀弓上》记载,虞人使用瓦棺,夏人有自己的埋葬方式,殷人使用棺椁,周人则形成了更为复杂的丧葬礼制。周代礼学家甚至把这些葬法分别用于不同年龄的夭折者。
所谓瓦棺,通常被理解为以陶器作为葬具。它不是普通的陶罐埋葬,而是把婴幼儿放入大口尊、大口罐一类器物之中,再封闭埋入地下。这样的葬俗如果只出现一次,意义并不大;若在相近时期、相近区域反复出现,就可能反映某种稳定的社会习惯,甚至成为族群认同的一部分。
安徽蒙城北部的尉迟寺遗址,正是这一讨论中的关键地点。
尉迟寺遗址的年代,主要可追溯到大汶口文化时期。发掘中,人们发现了较为集中的婴儿瓮棺墓。墓葬规模不大,器物也并不华丽,可它们提供的信息非常直接:在距今约五千年前后,淮河流域的一些居民,确实长期使用陶器安葬婴幼儿。
有意思的是,尉迟寺并不是一座孤立的聚落。它所处的皖北地区,正好位于黄河下游文化、淮河流域文化与江淮之间的交会地带。人员往来、器物交换和婚姻联系,都可能让某种葬俗从一处传播到另一处。
有人据此提出,尉迟寺可能与有虞氏传统存在联系。这个判断有一定材料基础,但还不能说已经得到完全证实。考古学不能仅凭“婴儿瓮棺”四个字,就把一处遗址直接命名为虞舜都城。更稳妥的说法是,尉迟寺为研究虞舜传说及其东部文化背景,提供了重要参照。
另一个受到关注的线索,是大口陶尊上的刻画符号。
山东日照陵阳河、莒县陵阳河等遗址,曾出土带有复杂刻符的大口尊。符号常被形容为由圆形、弯曲形和山形构成,民间和部分研究者称其为“日月山”图符。它究竟是文字、族徽、祭祀标记,还是某种尚未破译的图像系统,至今没有统一结论。
这一点必须说清楚。
“日月山”不能直接等同于成熟文字,也不能简单翻译成某个固定词语。新石器时代的刻符,有些可能记录数量,有些可能表达身份,有些只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标志。没有成组的语法材料和连续书写系统,贸然把它们认定为文字,容易把推测说成事实。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毫无价值。
如果同类图符在不同遗址反复出现,同时伴随相近的陶器形制、墓葬习惯和社会等级现象,那么它至少说明各地之间存在某种文化联系。山东海岱地区出土的陶尊刻符,正是在这样的比较中显示出重要性。
大汶口文化晚期,大约距今五千年至四千五百年之间,山东及周边地区发生了明显变化。墓葬中随葬品数量出现差异,玉器、骨器和精致陶器开始集中出现在少数墓葬中,聚落之间的等级差别也逐渐扩大。这些现象说明,社会已经不再只是若干平等村落的简单组合。
权力在集中。
粮食生产扩大,人口增长,手工业分工加深,远距离交换更加频繁。谁能控制水源、土地、盐业或交通路线,谁就可能在区域竞争中取得优势。部落联盟正是在这种条件下,逐渐产生了中心聚落和首领集团。
从日照、莒县,到泰安、宁阳,再到胶东沿海,考古发现显示出海岱地区文化发展的连续性。不同遗址之间并非完全相同,却共享一些器物传统和礼仪特征。若把这些遗址看作一张网络,某些刻符与葬俗就像网络中的识别标记,帮助研究者追踪人群交流的方向。
山东并非全部。
在安徽、江苏部分遗址中,也发现了与海岱地区相似或相近的文化因素。淮河流域本来就是南北交通的重要通道,黄河下游人群向南迁徙,长江下游居民向北交流,都可能在这里留下痕迹。文化影响从来不是单向扩张,更常见的情形是不同群体彼此吸收。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不能把某一种陶器或图符简单看成“有虞氏的领土标志”。它们可能代表族群,也可能代表信仰传统,还可能只是某种跨区域共享的礼仪符号。
考古材料最有价值的地方,恰恰在于它既能支持推测,也能限制想象。
《孟子》说舜是“东夷之人”。过去,人们往往把这句话理解为舜出自东方,却难以确定这个“东方”究竟在哪里。随着山东海岱地区大汶口文化遗址的大量发现,虞舜传说与东方文化之间的联系,获得了更加具体的地理背景。
这并不等于已经找到了舜的出生地,更不能说某一座遗址就是舜的王城。传说人物经过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传承,往往会吸收多个地区的记忆。舜的形象之所以能够进入后世共主谱系,也许正因为他代表了某个强大群体,后来又被不同地区共同接受和改造。
陶寺遗址则让问题更加耐人寻味。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的繁荣年代,大体在距今四千三百年至四千年前后,早于二里头文化的成熟阶段。大型城址、宫殿区、贵族墓葬和礼仪性遗存,显示出相当复杂的社会组织。部分学者将陶寺与尧都平阳联系起来,但这种对应仍属于学术讨论,并非已经完全定论。
假如陶寺代表黄河中游的一支强大政治力量,而虞舜传说背后又存在海岱、淮河一带的区域集团,那么尧舜关系就不能只理解为两位圣王在宫廷中完成了一次简单交接。它也可能包含不同区域力量的结盟、竞争和重新整合。
“舜受尧禅”的故事,后来被赋予了浓厚的道德意义。可在真实的史前社会中,权力转移很少只是品德评选。婚姻关系、军事力量、灾害治理、交通控制和祭祀权威,都可能影响首领更替。后世文献保留了“禅让”二字,却未必完整记录了当时的政治过程。
大禹治水同样如此。
淮河流域的涂山传说,山东、安徽之间的水系联系,以及黄河下游和江淮地区的聚落发展,都说明治水不可能只是一个人的孤立行动。大型水利工程需要动员人口、分配粮食、协调部落,还要处理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大禹形象的形成,或许正与这一类跨区域治理记忆有关。
于是,虞、夏之间便不再是一道清晰的断层。
有虞氏可能在大汶口晚期已经形成较强的区域组织,到了龙山时代,又与其他中心聚落发生竞争和融合。它未必拥有后世意义上的官制、年号和固定王都,却可能已经具备首领权威、礼仪秩序、资源调配和远距离联系。
这正是“虞朝”争议的核心。
若把王朝定义为拥有明确都城、稳定世袭制度和成熟国家机构的政权,那么目前还不能轻率宣布虞朝已经得到考古确认。现有材料更多呈现出一个分布广泛、文化联系密切、权力逐渐集中的政治共同体。
若把“朝”理解为古人记忆中的一代共主集团,那么有虞氏显然不只是一个普通部落名称。《尚书》把《虞书》置于《夏书》之前,《国语》又将虞、夏、商、周并列,这些文献现象至少说明,虞在早期历史观中具有独立地位。
更值得注意的是,周人对前代葬俗的记忆极为具体。连夭折儿童使用什么葬具,都可以被礼书拿来分类说明,这种记忆不会凭空出现。它可能来自长期礼制传承,也可能来自周人对古代不同政治集团的整理。无论如何,虞在周人的历史秩序中,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删去的名字。
山东考古的意义,也不在于马上宣布一座“虞都”被发现,而在于让一个长期被当作传说的名称,重新获得了可以讨论的空间。陶尊、瓮棺、聚落、墓葬等级和区域交流,共同构成了研究虞舜时代的材料基础。
至于“日月山”究竟代表什么,尉迟寺是否属于有虞氏核心区域,海岱与淮河之间是否存在统一的政治联盟,还需要更多地层、年代和遗址证据来回答。历史研究最忌讳把相似当成相同,把可能当成确定。
可以确认的是,夏以前的中国东部并非一片松散而沉寂的土地。那里有不断扩大的聚落,有等级分化的墓葬,有跨区域流动的器物,也有能够延续数百年的礼仪传统。虞舜传说,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土壤中逐渐成形,并被后世写入《虞书》之中。
“虞朝”这个名称能否正式进入王朝序列,仍要等待新的考古发现。可有虞氏作为一支具有广泛影响的远古政治力量,已经很难再被简单归入神话人物的陪衬。陶片上的刻痕没有说话,却把一个久被忽略的时代,重新推到了史学讨论的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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