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20处38套监控设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厦门交警公布近期将启用20处38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分布在思明区、湖里区、翔安区和同安区,专门抓拍“违法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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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

违法停车

公园南路公园西路口至新华路口路段

新华路公园南路口至故宫路口路段

前埔南路文兴东路口至环岛干道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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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

殿前一路与长虹路交叉口

违法停车

嘉禾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路口路段

仙岳路江头西路口至嘉禾路口路段

仙岳路台湾街路口至江头西路口路段

吕厝路江头西路口至嘉禾路口路段

江头西路仙岳路口至屿浦路口路段

乌石浦路兴山路口至嘉禾路口路段

殿前一路港中路口至港东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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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交通信号、分心驾驶

翔安大道舫山东二路口至海翔大道匝道口路段

违法停车

刘五店路鸿江道路口至刘港路口路段

鸿江道葛园路口至刘五店路口路段

鸿江道五营山路口至扬帆路口路段

葛园路鸿江道路口至展辉路口路段

葛园路展辉路口至刘五店路口路段

五营山路鸿江道路口至展辉路口路段

五营山路展辉路口至滨海东大道辅路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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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

违法停车

圳岸路银湖南路口至滨海西大道口路段

只要交规守得牢,

再多监控都不怕!

文明交通 人人共建

交通文明 人人共享

来源: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

编辑:小陆

责编:陈虹 张慨芳

编审:张瑶

终审:陈文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