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破浪

聚势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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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福建法院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典型案例,长汀法院报送的《“法综融合”解纷机制让117户业主权益落地——某开发商与彭某、廖某等117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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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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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彭某、廖某等117户业主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交房日期及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后因项目配套设施未按期建成投用,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某开发商长期逾期交房,构成实质性违约。117户业主多次与某开发商协商违约金赔付事宜未果,遂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案后,依托“五速解纷”模式,在县综治中心统筹联动下开展诉前解纷工作。

一是快速分流,精准导航纠纷流向。法院收到业主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由常驻综治中心的村居法官开展前置研判,结合“一村一册”社情档案,认定该系列案件适宜诉前联动化解。法官主动向业主释明调解省时、省钱、不伤和气的优势,在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后,利用与综治中心同楼共驻、一体运行的优势,当日将117件纠纷精准、批量分流至县综治中心。

二是快速研判,开通部门联动直通车。县综治中心受理登记后,同步牵头联合县法院、县住建局等部门组建化解专班,第一时间开展联合会商。专班逐一核实购房合同、交房记录、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关键事实,精准锁定纠纷争议焦点,明确开发商违约责任,确定“示范引领+批量化解”的解决方案,避免久调不决。

三是快速调解,搭建多元解纷连心桥。调解团队摈弃“坐堂办案”模式,主动下沉小区现场调解。综治中心特邀调解员结合自身退休法官专业背景,运用客家乡土语言、依托当地“和”文化,情理法相融进行释法明理,针对117户业主统一诉求,采取“示范引领+批量化解”模式,选定10户业主代表开展示范性调解,明确违约金核算依据与赔付标准,同步组织开发商正视违约事实,主动承担责任,结合开发商经营状况制定赔付方案,先行达成示范协议,带动其他107户业主参与调解,有效凝聚业主与某开发商的调解共识。

四是快速确认,筑牢协议效力保障。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意向后,村居法官、综治中心调解员同步引导双方主动申请确认,并将申请材料流转至同楼办公的村居法官,实现“调解—确认—出证”全流程同楼处理。村居法官收到申请后,当场完成协议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立即启动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协助指导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当日出具法律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彻底消除业主“协议落空”顾虑。

五是快速履约,打通案结事了高速路。县综治中心与县法院合力紧盯关键环节、建台账、强跟踪、促落实,做好“法综融合”机制的“后半篇文章”。对该系列纠纷建立117个跟踪督办台账,实行“一案一档”管理,由三名特邀调解员及村居法官全程跟进督办台账,分段开展监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处理结果

在综治中心牵头、法院主导、多部门协同下,117户业主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从受理到化解平均用时仅2.4天,累计确认违约金218.88万元,实现零上诉、零信访、零反弹,成功避免群体性诉讼与信访风险。

典型意义

本案系某开发商逾期交房并无力支付违约金引发的批量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具有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矛盾易激化等特征,如未能及时妥善解决,极易引发大范围负面舆情。本案中,县法院与县综治中心发挥“同楼办公”优势,充分运用“五速解纷”方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其中,法院收案后快速分流,同时联合住建等部门组建专班快速研判,确定“示范引领、批量化解”方案,并在调解协议确认后启动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当日赋强,为整个调解过程提供坚实保障;综治中心统筹住建等部门发挥其工作优势,在研判过程中提出专业意见,随后选派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调解员,下沉现场调解,推动业主与开发商商定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全部纠纷一揽子化解。本案的化解既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守护群众“安居梦”,又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推荐部门:长汀县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长汀县人民法院、长汀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来源:福建高院 -

- 编辑:黄颖娴 -

- 审核:廖腾旺 -

- 监制:刘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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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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