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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骑行

理应先观察、再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

可来宾这两名驾驶人偏偏反其道而行

一个没看 一个没慢

都赌对方会让 结果……

近日,在合山市杨村路口,两名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几乎在同一秒钟,做出了同一个判断——对方应该会让我。结果,谁也没让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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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驾驶人姚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道路行经杨村路口路段;恰在此时,驾驶人兰某驾驶电动车从路口驶出。两人在进入路口前,都没有明显减速,也没有认真观察路面情况,谁都没能提前作出避让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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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路口正中央,“砰”的一声事故就这样发生了,现场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姚某手部受伤。

而最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撞坏的车,是两个人的头上,都没有戴上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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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双方驾驶人自行协商达成处理意见,现场调解结案。

案例剖析

问题一:未注意观察路况,疏忽大意导致相撞

车辆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同时警惕车辆盲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驶出路口。

警示案例:

问题二:头盔没戴,等于把最脆弱的部位交给了运气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项明确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这是法定义务,不是倡议——违反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典型案例:

问题三:以为“能私了”,就等于“没事了”

这一点,尤其要说清楚。

法律允许自行协商,是有前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农村地区无信号灯也无交通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较多,请所有交通参与者在路上行驶时,记住这“三个一定”:

1.过路口一定“一慢二看三通过”;

2.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全程佩戴安全头盔;

3.发生事故一定“先人后车、先撤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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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