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津云)
近日,重庆一名2岁2个月的幼童从18楼家中坠楼身亡。孩子母亲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事发时丈夫外出遛狗,将幼童独自留在家中,最终酿成惨剧。
据封面新闻报道,9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小区实地探访,目前,事发楼栋下方绿化区域,有工作人员在补种绿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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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找到事发楼栋位置。据记者现场观察,事发楼栋总高33层,不少低层住户安装了防护网;部分高层住户则对阳台进行了封闭处理,目测阳台栏杆高度约1.2米。
17日下午,孩子母亲刘女士在社交平台评论区表示:“(孩子坠亡)这件事情确实是孩子爸爸的责任,但也确实不是故意为之的!这点是我能保证的!”
记者联系上事发小区所在的派出所,相关警员表示:“这个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属于民事方面的,我们已经通知当事人(孩子母亲),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处理。后续如果家属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也会积极配合。”
律师解读:
事件属意外无刑责依据,父亲监护失职可被追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警方排除刑事案件,核心依据是现场勘查、监控和走访调查,证实父亲不存在故意杀人、虐待等主观加害行为,没有人为制造坠亡的证据,孩子坠亡属于意外,不符合刑事犯罪构成要件。
在民事层面,父亲并非必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负有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义务。2岁幼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亲外出遛狗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属于监护疏忽,存在过错,原则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索赔权利人,有权向孩子父亲提起民事追责,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如果她选择不追究、放弃主张赔偿权利,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判令孩子父亲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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