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外出遛狗,2岁幼童从18楼家中坠亡”最新进展:警方已排除刑案,孩子母亲可通过司法维权,律师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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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报道

近日,重庆一名2岁2个月的幼童从18楼家中坠楼身亡。孩子母亲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事发时丈夫外出遛狗,将幼童独自留在家中,最终酿成惨剧。(重庆2岁幼童从18楼坠亡,妈妈称孩子爸爸外出遛狗,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致悲剧发生)

9月17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小区实地探访,同时,记者从辖区派出所获悉,该案不属于刑事案件。警方已告知孩子母亲,可通过司法程序进一步维权。

△坠亡幼童父亲崔先生的微信头像

事发楼栋。

17日,记者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找到事发楼栋位置。工作人员正在搬运花草、补种绿植。

工作人员正在事发楼栋补种绿植。

封面新闻联系上事发小区所在的派出所,相关警员表示:“这个案件属于民事方面的,我们已经通知当事人(孩子母亲),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处理。后续如果家属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也会积极配合。”

律师解读:事件属意外无刑责依据,父亲监护失职可被追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父亲并非必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2岁幼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亲外出遛狗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属于监护疏忽,存在过错,原则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母亲当日外出参加活动属于正常行为,孩子坠亡的主要诱因在于其父的监护失职,该后果与其母并无直接关联。

“孩子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索赔权利人,有权向孩子父亲提起民事追责,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如果她选择不追究、放弃主张赔偿权利,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判令孩子父亲承担赔偿。”

关于孩子父亲遛狗十余分钟,如何衡量过错轻重。贾明伟律师表示,司法实践中由法官结合全部案情自由裁量,例如离开家中时门窗是否关好、是否对幼儿作出必要安置等细节,都会影响过错程度的认定。

来源:封面新闻、此前报道

编辑: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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