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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批准《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9月17日,许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部聚焦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的“小快灵”法规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核心条款以及落地实施安排进行权威解读,以法治手段破解电动车火灾风险难题,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电动车已成为许昌市民日常出行、快递外卖配送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市电动车保有量突破200万辆。但随之而来的楼道内停放充电、私拉乱接“飞线充电”、蓄电池入户进梯、车辆非法改装等隐患问题突出,电动车火灾事故多发频发。受停放充电配套设施不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参差不齐等因素制约,相关安全治理亟需制度规范。为此,许昌市启动专项立法,运用“小快灵”地方立法模式,精准回应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现实需求。
据介绍,《规定》立法工作严格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工作格局。2025年9月,经许昌市委常委会研究,该法规被初步列为2026年度立法审议项目,2026年2月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正式批准立项。市政府组建起草工作专班推进草案编制,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开展业务指导。2026年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3月,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一审。
为确保立法科学民主,立法团队深入各县(市、区)住宅小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实地调研,多场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企业、职能部门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同时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草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审并吸收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6月24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二审表决通过《规定》,8月1日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立法过程中,多家单位和多位社会公众积极建言献策,相关意见建议得到吸纳,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为此向相关单位、个人颁发立法意见采纳证书。
《规定》不分章节共19条,坚持目标与效果导向,务实聚焦现实治理痛点。法规明确适用范围,将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及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纳入监管,结合技术标准和本地事故统计情况,未把电动汽车纳入调整范畴。
在责任体系构建上,《规定》厘清多方权责边界: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职责;细化消防救援、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部门监管职能;压实物业管理者、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快递外卖新业态企业、供电企业管理责任,同时明确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消防安全主体义务。
针对设施建设短板,法规区分新建项目与既有建筑,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充电设施建设作出硬性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并明确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着力破解群众“充电难”。同时列明十类禁止性行为,对“飞线充电”、携带电动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设置处罚条款,充电经营主体违规收费行为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对上位法已有规定的违法行为,明确从其规定处理。
法规即将落地,许昌市统筹部署全链条贯彻落实工作。许昌市消防救援部门将联合多部门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执法闭环机制,补齐监管链条,消除监管盲区。一方面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面向社区网格员、物业从业人员普及隐患排查处置实操技能,压实快递外卖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坚持疏堵结合,紧盯高层住宅、老旧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等重点场所,聚焦夜间违规充电高发时段开展执法,秉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避免“一刀切”。加快集中充电点位建设,推广电梯阻车、火焰智能识别等技防设施,兼顾安全管控与民生实际需求。
宣传引导方面,当地将用好主流媒体、新媒体矩阵,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开展警示教育,推送普法短视频、典型火灾案例,组织普法宣讲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隐患举报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许昌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是当地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法治实践。各级各部门将抓实宣传推介、学习培训、贯彻执行三项重点任务,压实属地、部门、社会单位各方责任,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治理难点,强化联合监管与隐患整治,以刚性制度倒逼责任落实。依靠多方协同、社会共治,切实把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消防安全治理效能,筑牢平安许昌建设的消防安全屏障。
“电动车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法规落地见效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发布会提出,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规规定,拒绝飞线充电、电池入户、车辆非法改装等危险行为,主动使用集中充电设施;也呼吁新闻媒体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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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经济报
编辑:梁鑫文
审核:王淼
终审:田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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