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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
网络平台应强化对
招聘服务类账号网络行为的规范
严禁以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夸大宣传等方式引流,欺骗、误导求职者签订“招转培”“培训贷”协议,参与传销、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应加强算法和支付监管
不得为虚假招聘信息引流推优
不得与违法违规或与招聘培训无关的金融产品建立链接
发布招聘信息禁止情形清单
1
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2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3
不得以高薪、内推、直签、保录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
4
不得加注“央国企规划师”“高端就业指导”等易引人误解的标签,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引流
5
不得以人力资源测评、就业指导咨询、供求信息发布、分享解读攻略等名义变相发布招聘信息
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账号
网络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对相关风险账号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进行实名核验;
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弹窗提示、违规警告、限流、屏蔽删除、断开发布链接、注销账号等措施,暂停或终止有关服务,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应根据公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账号进行核验,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对投诉举报集中的账号,及时进行人工审核、平台干预。
建立异常名录制度,禁止相关主体通过更换、重新申请账号和账号迁移等方式,重新发布招聘信息。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王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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