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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德林达依省丹老市的三所寺院因未持有完整证明文件,且在非规募捐日外出化缘,被镇区僧伽纪律维护组予以处罚。

丹老市谬玛(1)区的妙登单寺院、瑞比单寺院和达德纳迪依寺院的僧侣及优婆塞团体(男居士),因未持有完整证明文件,且优婆塞团体在非规定的斋戒日(布萨日)前夕外出化缘,上述三所寺院被首次要求签署保证书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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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僧伽纪律维护组成员法师表示:“今天就把他们叫来了,对所有人进行了警告,要求签署保证书。一所寺院没有证明文件,另一所寺院虽有证明文件但不完整,日期已经过去很久了。优婆塞团体则在非规定的斋戒日前夕外出化缘。因为是初犯,所以让签保证书。如果再犯,将依法处理。”

目前,在丹老市区内,若僧侣、沙弥、尼姑、个人及优婆塞团体要外出化缘,已规定好可化缘的日期,且必须持有完整的证明文件。

对于优婆塞团体,需要持有住持法师出具的证明其所属寺院属实性的证明、明确的化缘日期、寺院印章及寺院名称。同时规定不得跨街区化缘,不得进入商店内、市场内及码头化缘,不得在夜间外出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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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尼姑,则允许在森林斋戒日前夕和城市斋戒日前夕两天化缘,但禁止进入商店内、市场内及码头化缘。

对于以寺院名义化缘的个人,需要持有镇区僧伽纪律维护组织的证明、街区/村组僧伽纪律维护组织的证明、街区/村组行政长官的证明以及县宗教事务官的证明,且化缘日期必须明确标注。

一位当地居民说:“这样做很好,败坏佛教形象的乱象得以消除。不过这确实需要认真持续地执行。现在穿着僧袍在商店里化缘的也很多。以‘为哪个寺院做什么’为名外出的化缘团体也越来越多,所以这样处罚很好。”

据悉,僧侣和沙弥也被限制进入商店内、市场内及码头化缘,傍晚化缘也被禁止。若发现损害佛教形象、穿着僧袍化缘的情况,可以进行举报。

据悉,9月12日,丹老市一家餐饮店内,违规进入化缘的一寺院的沙弥们,以及在码头一带巡游化缘的一寺院的一位比丘,被叫去扣留,并被要求寺院住持签署保证书,保证不再犯。

在勃固省奥敦镇区,一名男子穿着僧袍冒充僧人化缘,奥敦镇区法院于9月8日判处其两年监禁。

此外,奥敦镇区内一个由八人组成的诈骗团伙,轮流在村庄化缘骗取饮食,奥敦镇区法院于9月3日判处其每人三个月监禁及五万缅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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