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363.SH)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关联交易,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250万元;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吴有林被警告并罚款140万元;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江被警告并罚款105万元;董事长苏明城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财务总监杨州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合计罚款565万元。
经查,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公司多次披露的新增诉讼、仲裁中分别有27笔、38笔、33笔、59笔、49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29%、58.76%、41.54%、22.78%、33.53%。此外,2025年1月1日至3月26日,公司与关联方江西益昕葆、傲农食品等发生关联交易合计16,046.5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89%,迟至2025年3月28日才部分披露。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罚款将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向投资者致歉并将加强内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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