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法官,赔偿款我们已经全部收到了,谢谢你们!”
2026年8月的一个上午,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承办法官曾凤拨通了原告某科技公司代理人的电话,听筒里传来对方释然的声音。
曾凤放下话筒,心中甚感欣慰——从对簿公堂到服判履行,再到案结事了,这份将心比心的信任,放在接案之初,她未必敢想。正是那次带着技术调查官钻进车间,把双方争议掰开揉碎,查了个透,才换来今天的圆满。
“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过就是把当事人的案子,当成自己的事来较真罢了。”
合上卷宗,她眼前又浮现出那个尘土飞扬的车间午后。
50万索赔背后的争议
事情要从2025年春天说起。
某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物流包装设备研发的民营企业,手握一项名为“一种用于袋装货物叠装生产线上的对开门装置”的发明专利。这项专利看似不起眼,却能大大提高袋装货物的叠装效率,在水泥、化肥等行业应用广泛。
2025年4月,某科技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某水泥公司的生产线上,正在使用一款与他们专利高度相似的对开门装置。公证取证、发律师函、协商未果后,某科技公司一纸诉状将某水泥公司告到了福州中院,要求停止侵权、销毁设备,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50万元。
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前技术比对
庭审那天,双方围绕着技术特征展开了激烈辩论。
原告代理人拿着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书与公证取证的视频文件,一项一项地比对:“被告的设备,传动机构、感应装置、门板结构,都与我们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一一对应。”
被告代理人却连连摇头:“法官你看,我们的装载叠装台的驱动电机是空心轴,行走轮组直接穿过减速机,无需链轮链条驱动,不同于涉案专利的驱动方式,而且两者扶齐夹板的结构也不相同。设备是我们自己买零件组装的,怎么就侵权了?”
曾凤一边倾听,一边在技术比对表上做着记录。她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驱动方式、门板锁止方案、转筒位置、扶齐夹板的直立角度等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光靠视频和图纸根本无法确认。
知识产权审判,最忌闭门造车。坐在法庭里永远不如到现场摸一摸、量一量来得真切。想到这里,曾凤心里有了主意:先在庭上把争议焦点固定下来,再带着技术调查官去现场勘验,把技术事实查个清楚。
车间里的勘验
法官与技术调查官现场勘验涉案生产线
勘验那天,法官和技术调查官戴着安全帽,早早来到了装卸水泥的厂区。
一进车间,大家就愣住了——生产线静悄悄的,设备上蒙着一层厚厚的水泥灰,并没有生产的迹象。
“法官,我们水泥厂是错峰用电,晚上才开工,设备都停着,上面灰有点大…… ”某水泥公司负责人解释道。
曾凤看了看那条涉案的袋装水泥叠装生产线,又看了看身边的技术调查官:“设备停着正好方便看结构、量尺寸,既然来了就把技术事实查清楚。”
就这样,在布满水泥灰的车间里,勘验开始了。
那台对开门装置位于设备的中下部,距离地面不到一米,前面还挡着传动架,空间十分狭窄。要想看清楚传动轮的驱动方式,必须钻到设备底下去。
技术人员测量对开门装置门板厚度
“我来。”技术调查官二话不说,蹲下身就往设备底下钻。曾凤也蹲了下来,半个身子探进了设备下方。
设备底下光线昏暗,空气里弥漫着经年累月的水泥粉尘,一呼吸就是满嘴灰。曾凤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一束光打在驱动电机与传动轴上,两人凑得极近,仔细观察着内部的连接方式。
驱动电机与滚轮的连接方式、门板的厚度、感应开关的位置、扶齐夹板的直立角度…… 每一个有争议的技术特征,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反复测量、核对、确认。
会议室里的“破冰”
紧邻水泥生产线的会议室中,原被告双方及诉讼代理人分列长桌两侧落座。
“扶齐夹板摆动停止的位置与载台的角度大于90度、车架底部驱动机通过空心轴带动驱动轴一转动、门板厚度约为10mm、横梁上架设有转筒……以上情况,双方有没有异议?”
曾凤逐页宣读设备现场勘验的各项实测数据,细致核对设备结构细节。面对勘验记录,原告代理人对照留存照片予以确认,被告负责人也认可测量结果,双方均无异议。此前庭审时对峙激烈的两方,在确凿事实面前心态趋于平和。
“其实我们真没想过侵权。”被告公司负责人主动开了口,“我们也不懂专利,觉得自己买零件做的设备就是自己的。今天看你们这么认真,我才意识到可能确实有疏忽的地方。”
“企业经营都不容易。”原告代理人也放缓了语气,“但我们这个专利研发投入确实很大,我们也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权,我们从浙江过来跑了很多趟了。”
看着当事人对立情绪缓解,曾凤劝导双方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更多地换位思考,“都是做企业的,大家互相理解。侵权了就承担责任,但赔偿数额也要实事求是。”最终,双方心平气和的在勘验笔录上签字确认。
开庭审理后,合议庭结合涉案专利权属文件、公证取证材料、现场勘验笔录、技术比对意见及双方庭审陈述等全部证据,认定侵权事实成立。最终,综合考虑专利类型、侵权情节、设备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企业实际经营规模以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依法判决某水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85000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服判,很快某水泥公司也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结案后,曾凤翻开桌上的学习笔记,写上这么一段话:其实很多时候,当事人要的不是多么高深的法理,而是 “认真”二字。你愿意为他的案子弯下腰、钻到设备底下去,他就相信你手里的法槌是公正的。司法的公信力,不仅写在判决书里,更是会藏在办案的每个细节里。
供稿:福州中院
编辑:罗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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