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离家出走”,掩盖了六年真相!
2019年年初,贵阳女子黄女士突然从亲友的视野里消失了。
她的丈夫张某对外给出的说法是,妻子有了婚外情,跟人跑了,黄女士的家人不太相信这个解释,在他们看来,黄女士性格虽然强势,但绝不是那种会抛下两个年幼女儿一走了之的人。
家属反复报警,却因为缺少足够线索,一直没能立案,谁也没想到,这场“失踪”的背后,藏着一个远比婚外情更残酷的答案。
黄女士和张某在2012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两人在贵阳经营着一家小餐馆,日子算不上富裕,但也过得下去。
黄女士此前有过一段婚姻,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家属后来回忆,张某有过抢劫和盗窃的前科,虽然已经刑满释放,但这个背景始终让家人心里不踏实。
2019年1月19日晚上,张某和黄女士在餐馆里因为夫妻生活的事情发生了冲突,按照张某后来的供述,黄女士当时对他说了一些难听的话,还提到此前打胎的孩子不是他的,张某情绪失控,用双手掐住了黄女士的脖子,直到她没了呼吸。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张某对遗体的处理方式,第二天,他把黄女士的衣物全部扔进垃圾桶,将尸体肢解,用水煮、分装的方式处理之后,分批运到贵阳附近的山林里抛弃,这种毁尸灭迹的手段,使得尸体证据几乎被完全破坏。
2019年3月,一名环卫工人在路边山坡的树林中发现了一颗高度腐败的女性头颅,随即报警,警方当时立了案,但受限于技术条件和线索不足,一直无法确认死者身份,案件就此搁置。
而张某在这段时间里,很快将小饭馆转让,外出做生意,对妻子的“失踪”表现得并不上心,这颗头颅在山林里等了六年,才等来了答案。
2025年2月,黄女士的家属再次向贵阳公安南明分局报案,这一次,警方决定以失踪案正式立案侦查,3月,民警采集了黄女士父母的血样,录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进行比对。
仅仅十天之后,结果出来了,那颗2019年发现的无名头颅,DNA分型与黄女士父母的亲缘关系完全匹配。
身份确认之后,警方的排查迅速锁定了张某,黄女士自2019年1月21日起再无人联系上她,最后和她在一起的人就是张某。
两人经营的饭店距离头颅发现地很近,而黄女士微信账户里的资金在案发后全部转给了张某,2025年9月,张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供述了杀害黄女士并分尸抛尸的犯罪事实。
一起被伪装了六年的命案,终于浮出水面,一个人可以用另一个人的手机发消息、发朋友圈,模仿她的语气,应付她的家人,这种冷静和算计,已经超出了激情犯罪的范畴,而是一种持续多年的、有意识的欺骗。
2026年5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提起公诉,量刑建议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个月后案件开庭审理。
2026年8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给出的从轻理由有两个,一是案件源于家庭内部矛盾,二是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和认罪悔罪情节。
关于分尸抛尸的行为,法院认为这属于杀人之后毁灭证据的举动,不再单独评价为故意毁坏尸体罪,而是被故意杀人罪吸收。
判决一出,黄女士的家属表示无法接受,9月8日,黄女士的父亲黄远钊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请求检方向贵州高院提出抗诉,要求改判张某死刑立即执行。
家属在抗诉申请中提出,张某杀人后实施了分尸、煮尸、碎骨、抛尸的完整毁证行为,人为制造了死因存疑的假象,而这些行为造成的不利后果反而成了他获得从轻处罚的理由。
家属还指出,张某直到DNA证据出现后才承认杀人,庭审中曾翻供称黄女士因病去世,这与坦白和认罪悔罪之间存在明显矛盾。
三天之后,检方给出了答复,9月11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回复,认为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并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检方此前建议的是死缓,法院最终判了无期,中间的落差本身就说明量刑存在分歧。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并不复杂,一个人掐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后分尸、水煮、抛弃,用死者的手机伪装她“离家出走”长达六年,这样的犯罪事实,和“家庭内部矛盾”这个从轻理由之间,到底该怎么权衡。
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会有从轻考量,其逻辑在于这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被告人往往不具有预谋性。
但这起案件里,杀人之后长达六年的伪装和毁证,分尸水煮这种极端处理手段,以及庭审中的翻供行为,已经很难再用“家庭矛盾”四个字来概括了,这些行为指向的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持续的、有意识的掩盖和逃避。
家庭婚恋纠纷不应成为故意杀人案从宽的当然理由,这个观点值得深思,从轻处罚的前提是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而不是一边毁尸灭迹一边扮演受害者家属的“好丈夫”。
黄女士的家属等待了六年才等到真相,又在一审判决中遭遇了第二次打击,检方的抗诉给了他们一丝希望。
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最终结果将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一个用谎言维持了六年的真相,最终能不能换来与之匹配的法律评价,这个答案还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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