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经视直播)
近日,多位深圳网友发帖称,有商家发放的传单里每张都附有一张5元现金,引发热议。网友感叹:“太卷了,现在的餐饮,传单上放现金。”“如果是这种传单,我愿意接受。在哪里?我骑车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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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一位发帖网友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在深圳龙华,传单是有人到写字楼发放的。他认为这种方式不错,宣传和获客成本不高。根据传单信息及微信小程序显示,这家餐饮公司成立于2024年,总部位于深圳,定位为“白领健康食堂”与“家庭营养厨房”,业务既面向企业,也面向个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传单里放现金”属于比较有新意的营销方式,并不违法。现金给到不特定的消费者或路人,不属于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不构成商业贿赂;该行为也未损害市场竞争秩序,没有侵害其他商家利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他同时提醒,企业派发现金需如实计入销售费用,如果支出账外列支,会面临税务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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