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8日,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拟与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租赁合同项下部分期间的租金及支付安排等予以调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就泉城购物广场店经营场所物业,公司承继租赁济南城投拥有的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广场地下商业建筑,首次租赁期限自2004年8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2017年,济南城投将与房屋有关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国资运营公司。

2019年底协议到期后,三方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期1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总建筑面积31696.97平方米,租金总额3.9亿元。

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1亿元,该租金对应租期约为2027年9月1日至2031年6月11日;针对203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付款周期内的应付租金,由预付租金予以部分抵扣,剩余未抵扣租金于2031年4月1日前支付。

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为租赁免租期,期间不收取租金,合计减免租金2377.19万元。该免租期系济南城投、国资运营公司在公司按约定预付租金且履行完毕全部租赁期限为前提下给予。

若因公司原因导致原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济南城投、国资运营公司除有权按原合同主张违约责任外,有权要求公司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按比例补缴免租期租金;若因非公司原因导致提前终止或解除,公司无需补缴免租期租金,济南城投应将公司已预付但对应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全额无息退还。

会计处理方面,本次租金减免将作为租赁激励调整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在剩余租赁期限内分摊核算。公司称,租金付款时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各期利润造成重大波动,相关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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