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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18日,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购苏州安瑞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公司近日与安瑞可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对收购安瑞可控制权的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此前,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有资金合计11.2亿元收购安瑞可80%股权的原交易方案,并于同日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补充协议将交易调整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8.4亿元收购安瑞可60%股权,交易对价对应的安瑞可整体估值与原交易无变化。

调整后,转让方任立国、陈波、王忠慧、苏州瑞永盈、算网投资分别转让安瑞可37.4658%、4.5402%、12.5443%、3.3333%、2.116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分别为6.13亿元、4358.61万元、1.2亿元、4249.32万元、2031.64万元;丁志永不再参与股权转让。

价款支付方面,8.4亿元对价分五笔支付:协议生效且先决条件满足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第一至第三年业绩承诺期届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各支付一笔。其中第三至第五笔款项以目标公司对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际回款率达到85%以上或实际回款金额达到对应年度承诺净利润折算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前提。

业绩补偿方面,如安瑞可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人应及时补偿,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4.8亿元]*业绩承诺人就本次交易应取得的股权价款总额(税前)-累积已补偿金额。收购方有权优先以扣减当年度应支付股权价款的方式获得补偿。

超额业绩奖励方面,当期实际净利润超出承诺利润部分的20%用于奖励创始股东,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累计不超过9000万元,于业绩承诺期满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起60日内支付。

此外,补充协议约定创始股东丁志永将以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在二级市场购买龙旗科技A股股票,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购买,且自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外出售。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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