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创新事例,涉及港澳商事司法规则衔接、跨境民商事多元解纷、涉港澳法律查明体系、跨境司法破产协作、跨区域海事协作模式等多项成果,集中展现广东法院聚焦“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积极探索跨境司法规则衔接改革,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先行先试取得的新成果、实现的新突破。
本次共发布10个创新事例,多个全国首案、首创在粤先行先试。广东高院先后出台三个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打造“一站式解纷、裁审对接、法律查明、区际司法协助”等四大平台,为跨境纠纷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解纷服务。广州中院在全国首创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让境外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隔空“零成本”完成授权委托。深圳中院创新深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机制,成功落地全国首宗深港跨境破产协助案件、首创跨境财产网拍处置新模式,打通跨境破产司法协作堵点。珠海中院设立全国首个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创新“内地+澳门”联合调解与信息化审判机制,推动内地与澳门家事审判规则深度融合。广州海事法院构建“司法主导、海事协同、跨境联动、权责清晰”的船舶处置新模式,有效破解粤澳交界水域船舶处置协调难、执行难、衔接难等核心问题。
近年来,广东法院锚定中心大局、强化衔接联通、聚焦多元共治、深化交流合作,出台三个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以高质效审判促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级的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截至2026年6月,已有6043名域外当事人通过“AOL授权见证通”平台完成在线授权见证。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已收录港澳法律3万余部、域外法查明案例471例、涉港澳案件裁判文书4.4万件,助力港澳法律“查得明”“查得快”“查得准”。全省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对仲裁裁决的支持率已达97.4%,仲裁在跨境民商事纠纷化解中的制度效能不断释放。
01
探索涉港澳商事司法规则衔接新模式
广东高院紧扣中央和省委部署,聚焦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建设,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出台“三个指引”。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一)》,破解平行诉讼、域外送达、港澳证据审查等难题,促进依法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通行规则和域外法化解跨境纠纷。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二)》,借鉴港澳司法证人交叉询问等制度,充分发挥证人证言在查明事实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司法规则衔接融通。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三)》,将规则衔接从程序规则领域推入实体规则领域,集中解决涉港澳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中的港澳法律适用问题。
二是打造“四个平台”。上线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对接,融入在线授权、在线指引、域外法查明等辅助功能,为跨境纠纷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解纷服务。完善裁审对接平台,升级至3.0版本,覆盖全省90%以上的涉仲裁商事案件,实现全省法院与仲裁机构仲裁保全、案卷调取等统一线上办理,卷宗移送由线下平均两个月缩短为数小时。建立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提供域外法律法规查询、案例检索、委托查明域外法等一体化查询服务,与全省域外法律查明专家库共同发挥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的作用。升级改造区际司法协助平台,横琴、前海、南沙法院实现与澳门终审法院线上直接开展司法协助,办理效率大幅提升。
三是发布“九批案例”。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联合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案例研究基地,连续发布9批130个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涵盖跨境投资理财、跨境担保、跨境继承、跨境破产司法协助等方面,为跨境纠纷解决提供生动指引。以中英葡三种语言出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汇编》,通过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推动内地与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指导珠海中院创新案例呈现方式,率先发布4批40个“一案两答:珠澳民商事对读案例”,以常见的合同类、公司类纠纷类型为切入口,对同一案件分别适用内地与澳门法律处理结果进行比较解读,生动展现两地法律规则异同。
该模式立足“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积极探索跨境司法规则衔接改革,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先行先试的重要实践。在遵循内地司法体制和司法规则的基础上,融合和贯通港澳做法,便利港澳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有利于鼓励港澳居民和企业进入内地投资、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促进跨境民商事案件高效裁判。2023年至2026年6月,全省法院审结涉港澳案件8.1万件,办理涉港澳司法协助案件4584件。
02
构建跨境民商事多元解纷新机制
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凝聚粤港澳三地法治合力,支持和引导调解、仲裁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与跨境纠纷化解,广东高院着力构建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跨境民商事多元解纷新格局,助力打造跨境纠纷解决优选地。
一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与省司法厅、侨联、贸促会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备忘录》,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推进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全省统一的港澳特邀调解员名册,聘请120名港澳特邀调解员参与跨境纠纷化解。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前海法院、横琴法院试点吸纳7家港澳调解组织为特邀调解组织参与涉外涉港澳案件调解,对港澳特邀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广州南沙法院创新“内地+港澳台/外籍调解员”双调解工作机制,融合国际流行的促进式调解与内地评估式调解优势,建立“促评一体”跨境纠纷调解新模式。
二是支持仲裁健康发展。推动“港资港仲裁”“澳资澳仲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落地实施,深圳中院对在深圳注册的港资企业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予以支持,成为全国首宗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裁决案。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加强服务新质生产力入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发布关于开具仲裁调查令的办法,明确全省法院可以依据仲裁机构申请开具调查令,破解仲裁机构调查取证难题。出版《仲裁司法审查原理与裁判精要》,连续三年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统一仲裁司法审查裁判尺度。
三是建设多元解纷信息化平台。广东法院全面升级诉讼服务网,形成了覆盖立案、审判、执行、调解等全流程的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服务格局。上线“裁审对接平台3.0”,实现全省法院与仲裁机构仲裁保全、案卷调取等统一线上办理,畅通仲裁保全与仲裁裁决执行程序的衔接,大幅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上线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实现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对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仲裁裁决立案执行等均可在线完成。平台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地缘和政策优势,率先接入多家港澳知名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凝聚粤港澳三地解纷力量。平台还汇集在线授权见证、在线指引、域外法查明等辅助功能,为跨境纠纷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解纷服务。
该机制以加强诉调对接、裁审对接为重点,以制度保障和科技赋能为抓手,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解纷资源整合中的枢纽作用,强化与港澳知名调解、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形成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跨境纠纷解决新范式,全面提升解纷队伍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截至2026年6月,全省法院共设立诉调对接中心160个,联动2706个专业调解组织、2.1万名调解员,依托社会力量和线上调解平台共调解纠纷184.2万件;仲裁在跨境民商事纠纷化解中的制度效能不断释放,全省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对仲裁裁决的支持率稳步上升,已达97.4%。
03
构建系统化的港澳法律查明新体系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涉港澳民商事纠纷中当事人选择适用和依法应适用港澳法律的情形越来越多,准确查明港澳法律的司法需求持续增长。广东高院着力破解法律查明难题,构建系统化、专业化的港澳法律查明体系,提升涉港澳案件审判质效,为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一是建设法律查明信息化平台。上线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集域外法查明案例、域外法律法规、涉外裁判文书三大数据库于一体,有效解决港澳法律查明过程中的法规、案例数据分散、准确性不明问题。平台还链接权威查明机构,引入域外法查明规则及操作指引,让用户足不出户即可一站式解决法律查明难题。通过接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已推送至互联网,面向法律从业者、社会公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港澳法律查明服务。
二是丰富港澳法律查明途径。健全法律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机制,建立域外法律查明专家库,首批聘请30名港澳法律专家入库,出台法律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工作指引,对专家的选定、查明程序、查明成果的形式和审查认定、查明费用的负担等作出规定,全方位提高法律专家协助查明港澳法律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探索“法官+法律专家+港澳陪审员/调解员”的法律查明互补机制,将通晓港澳法律的当地人士引入解纷组织内部,增强理解和适用港澳法律的能力。横琴法院拓展法律查明途径,通过司法协助委托澳门法院查明澳门法律。佛山顺德法院委托香港法律专家成功完成专家库成员协助查明域外法首案,有效缩短审理周期。
三是前置式查明常用港澳法律。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三)》,集中解决涉港澳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港澳实体法律适用问题。珠海中院以中葡双语发布首批“内地与澳门民商事法律实体规则对读”,在民间借贷、违约责任、公司中小股东保护等两地生产生活中纠纷较为集中的三大领域开展对读,清单式呈现内地与澳门法律规则的异同点。深圳前海法院出版《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丛书,普及民间借贷、合同、公司治理等领域港澳法律知识,推动“事后查明”向“事前认知”延伸。
该体系通过“提供广泛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第三方专业服务”的方式,助力港澳法律“查得明”“查得快”“查得准”,有效支撑和保障涉港澳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截至2026年6月,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已收录港澳法律3万余部、域外法查明案例471例、涉港澳案件裁判文书4.4万件。
04
首创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
为破解跨境授权见证难题,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广州中院坚持科技赋能,上线全国首个“AOL授权见证通”平台,让境外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隔空“零成本”完成授权委托。
一是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打通“互联网+诉讼服务”全环节。通过内置授权委托书模板代替录制签署纸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可在线预览、在线签署、实时保存和随时下载,实现无纸化。推出法官事后见证模式,通过内置自动引导,实现当事人全程自助、自主完成授权,法官只需事后审查授权视频即可,有效解决时差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协调问题,进一步打破时空限制。
二是依托大数据和面部识别技术,破解诉讼参与人身份识别验证难题。平台设置“姓名+身份证件号+人脸识别”的三重用户验证方式,确保使用者身份信息的真实准确。支持当事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来往内地通行证、普通护照等多种证件登录并通过人脸识别核验身份。
三是融入云存储和区块链技术,保障授权见证信息完整、安全、可追溯。平台融入区块链技术,覆盖双方人证识别、承诺函宣读、委托书签署等全流程业务节点,授权过程数据均通过脱敏、加密处理后在“网通法链”上存储。本地服务器不储存当事人面部特征信息,有力保障用户的隐私安全。
该平台为法官、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突破时空限制的授权见证服务,实现“预约服务、跨境授权、身份验证、远程视频、在线见证、全程留痕”加“司法审核”等多项功能,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3年至2026年6月,已有6043名域外当事人通过平台完成在线授权见证,极大提升境外当事人司法获得感,展示中国的司法智慧和法院担当。
05
探索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新模式
为推进跨境破产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圳中院在全国率先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试点工作,创新推出破产财产跨境网络拍卖模式,推动两地管理人开展市场化合作交流,有效促进两地跨境破产协作互助,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深圳中院作为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协作的三家试点法院之一。上线破产财产跨境网络拍卖平台,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竞买并完成跨境交付;创新运用网拍平台协助香港清盘人处置破产财产,有效提升跨境资产处置效率、盘活资产价值。
二是率先实现两地跨境破产互认协作。在年某公司清算案中,指导内地管理人获得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和协助,内地管理人获准代表母公司对香港子公司全面行使权利;成功审结森某公司清盘人申请和认可协助香港破产程序案,同意香港清盘人提出的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申请,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跨境破产试点法院后全国首宗审结的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协助案件。深圳中院成为内地首家与香港高等法院实现破产司法程序双向互认的法院。
三是推动市场化合作交流。指导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深破通”平台上建立“跨境破产咨询服务”模块,搭建深港两地管理人常态化、市场化合作桥梁,通过专业化平台提供跨境业务咨询、跨境资产处置、业务交流等服务,畅通两地管理人业务对接渠道,大幅提升跨境破产事务办理协同效能。
该模式依托深圳中院作为全国首批跨境破产试点优势,创新深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机制,成功落地全国首宗深港跨境破产协助案件、首创跨境财产网拍处置新模式、率先实现深港破产司法程序双向互认,有效打通两地跨境破产司法协作堵点,推动内地与香港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化经贸合作、集聚优质资源、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06
首创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机制
为加快推进粤澳司法融合,促进粤澳妇女儿童保护事业发展,珠海中院立足毗邻澳门优势,设立全国首个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创新“内地+澳门”联合调解与信息化审判机制,为化解涉澳妇女儿童纠纷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路径,有力提升当事人司法获得感。
一是构建“三审合一”审判体系,实现高效专业化审理。成立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集中审理涉及澳门妇女儿童的婚姻家庭、劳动保障、人身权、财产权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归口管理和专业化审判。建立“五优先”工作机制,即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化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大幅压缩案件流转时间。
二是创新“内地+澳门”跨境联合调解模式,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协同珠海市妇女联合会、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家事调解协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等,建立澳门陪审员库和调解员库,吸纳熟悉两地法律文化和风俗习惯的澳门居民参与婚姻家庭案件陪审和调解。创新“内地调解员+澳门调解员”跨境联合调解模式,内地调解员侧重法律程序指引,澳门调解员发挥熟悉当事人背景和情感沟通的优势,着力提升调解成功率。依托在线授权见证和司法协助平台,打造集授权见证、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电子送达于一体的信息融合平台,当事人无需跨境往返即可完成全部流程。2023年以来,通过联合调解模式成功化解涉澳家事纠纷近百件,调解成功率较传统模式提高25%。
三是深化珠澳司法交流合作,提升涉澳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珠澳法院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互通司法政策与典型案例,共享审判资源。拓宽域外法查明途径,通过委托澳门法律专家及咨询高校研究机构等方式准确适用澳门法律。联合暨南大学、澳门大学等高校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推动理论成果向审判实践转化。在首个“女法官国际日”举办专题座谈会,与澳门女法官代表深入探讨跨境家事纠纷中的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及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原则等疑难问题,凝聚司法共识。
该机制是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在家事领域的重要实践探索,通过“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跨境联合调解、常态化司法协作、全流程线上服务等创新举措,有效推动内地与澳门家事审判规则深度融合。2023年至2026年6月,珠海法院共化解涉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313件,涉澳家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此前缩短近三分之一,切实保障澳门妇女儿童在内地的合法权益。
07
创新“海内+海外”“线上+线下”司法护侨机制
江门中院立足华侨华人多元司法需求,以侨为“桥”,持续优化涉外涉港澳民事审判工作机制,走出“海内+海外”“线上+线下”的法护侨益特色路径,有效突破跨境诉讼成本高、耗时长、流程多等难题,以更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行“一站多点”,及时回应海内外侨胞、港澳同胞司法需求。联动多方成立“邑侨通”涉侨法律服务站,在法院设立涉侨远程“e”窗口,在侨胞之家设立法律服务点,在涉侨企业园区设立工作室,在侨胞聚居之地设置便民联络点。加强与海外、港澳地区调解组织的联系,对调解组织参与国内纠纷化解、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提供指导。在侨胞集聚的国家、港澳地区,侨胞已自发成立18个自助服务点。
二是实行“一纷共解”,打造涉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成立“邑侨邑路”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打造多维立体涉侨解纷模式。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等联合成立首家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组建专业商事调解员队伍,建立涉侨矛盾多元化解、调仲诉畅通衔接等机制,提供“华侨调解+国际仲裁+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服务,全市法院共有涉侨特邀调解员154名。
三是实行“一体并进”,提供涉侨纠纷化解全方位制度支撑。先后发布推进华侨华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意见等,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立涉侨(涉外、涉港澳)服务专窗与专业审判团队,建立涉侨纠纷识别机制,制定涉侨纠纷审判管理台账。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协作建立域外法律查明机制,邀请法学教授、域外法律专家等15人组成域外法律咨询专家库,方便当事人快速进行法律查明。
四是实行“一掌通办”,智能破解华侨华人跨境诉讼难题。整合粤公正、授权见证通等线上平台,牵头研发“邑侨通”微信小程序,为海内外侨胞、港澳同胞提供自助立案、远程调解、委托授权等司法“云”服务,最短4分钟跨域立案、5分钟委托授权、30分钟跨境调解结案,大幅降低诉讼成本。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建跨境视频公证绿色通道,实现与196家驻外使领馆互联互通。推行涉侨诉讼异步审理,当事人可突破时差限制随时随地登录异步审理系统进行诉讼。
该机制创新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高质量审判工作为侨胞、港澳同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2023年以来,江门法院共办结涉侨审判执行案件4672件,涉及侨胞、侨眷9204人,结案总标的额18.5亿元;全市一审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
08
探索跨区域海事司法执法协作新模式
为破解粤澳交界水域“僵尸船”跨境处置难题,补齐跨区域海事司法执法协作短板,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航道安全与航运秩序,广州海事法院联动珠海海事局、澳门海事及水务局,构建“司法主导、海事协同、跨境联动、权责清晰”的船舶处置新模式,探索三方协同长效机制,助力湾区海事治理规则衔接。
一是建立会商对接常态化机制,夯实跨境协作制度基础。针对粤澳交界水域海事管理与司法管辖权限交叉、跨区域协作缺乏制度支撑的痛点,广州海事法院主动发起协同倡议,与珠海海事局、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建立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跨境船舶处置的法律适用、流程衔接等核心事项,搭建实时信息共享渠道,同步船舶动态与通航水域信息,达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协作共识。通过常态化会商对接,打通粤澳海事司法与执法协作的制度堵点,明确协同处置的基本规则与协作路径,为跨境船舶处置提供稳定机制保障。
二是创新“异地扣押、集中处置”模式,破解跨境执行实践难题。针对长期滞留水域的“僵尸船”原地扣押威胁通航安全、船体老化拖带作业风险高的现实问题,创新推行“异地扣押、集中处置”执行模式。经三方联合实地勘察论证,选定设施完善的珠三角水域沿岸船厂作为扣押停泊点,科学规划拖带航线,制定防碰撞、防泄漏等专项应急预案。针对滞留粤澳交界水域超6年的香港“HKXX”轮,协调粤澳海事部门派出4艘执法船艇实施现场交通管制与全程护航,组织专业团队完成船舶分离与拖带作业,全程实现零安全事故、零环境污染,顺利完成异地扣押并推动后续司法拍卖,案件圆满执结。
三是明确权责分工协同体系,规范跨境处置操作标准。按照“司法主导、海事协同、跨境联动、权责清晰”的原则,清晰划定三方职责边界:广州海事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主导司法扣押、拍卖等全流程;珠海海事局承担现场交通组织、作业安全监管等执法职责;澳门海事及水务局提供管辖水域通航信息支持,协助开展跨境执法衔接。通过权责清晰的分工体系,实现司法程序与海事执法的高效衔接,形成标准化跨境船舶处置操作流程,填补粤澳跨境海事司法处置的规则空白,推动两地执法司法标准有效对接。
该模式有效破解粤澳交界水域船舶处置协调难、执行难、衔接难等核心问题,清除粤港澳大湾区核心航道的安全与环保隐患,保障水域通航安全,惠及沿岸航运企业、港口码头及居民群众,取得良好社会治理成效。该模式构建的“三方联动”常态化制度与船舶处置新模式,填补了粤澳跨境海事司法执法协作的机制空白,推动海事治理领域规则“软联通”,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水域协同治理、跨境船舶司法处置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实践范例,对深化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提升海事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09
首创“白名单+跨境送达”新机制
为破解涉港案件送达“环节多、周期长、效率低”等难题,推动深港司法规则衔接,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圳福田法院在全国率先创立“白名单+跨境送达”机制,创新跨境司法服务模式,以司法机制“软联通”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一是创新委托模式,破解两地送达规则差异。针对内地与香港在送达规则上的差异,以香港法律文书通常由当事人或律师自行送达为基础,突破传统内地与香港法院逐级递转方式,推行委托在港律师行直接送达,兼顾内地司法规范与香港实务惯例。法院在接收原告送达委托申请后,即时委托具备跨境服务能力的联营律师事务所实施送达,实现从间接递转向直接委托的高效转变。
二是叠加制度优势,构建高效送达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和河套合作区白名单机制作用,实现“当日委托、当日送达、当日反馈”的极速通关。在一起涉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中,法院委托列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名录的两名律师开展送达,依托白名单快速通关便利,当日赴港完成送达并反馈,全程仅用24小时,有效保障案件审理效率,获当事人充分肯定。
三是建立闭环机制,实现全流程当日反馈。严格规范送达程序,法院出具授权委托书后,受托律师行立即启动送达,通过现场记录、签收回证等方式固定过程,并于当日反馈结果。法院在确认程序合规、材料完整后即认定送达效力,形成“委托—送达—反馈—确认”的24小时闭环管理。
四是延伸服务链条,打造多元解纷协同平台。联动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创新“快速送达+联动调解”一体化模式,引导当事人选择多元解纷路径,促进跨境纠纷实质化解。在前述案件送达当日,原告及时调整诉讼策略,申请与境内被告调解,法院随即委托调解中心开展视频调解,次日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该机制立足河套合作区“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区位与政策优势,率先整合“委托送达+白名单快速通关+大湾区律师”三重资源,成功实现将个案跨境送达周期压缩至24小时内,显著提升司法效率。通过前移司法服务端口,有效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彰显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服务的速度、力度与温度。该机制以“小切口”精准破解深港规则衔接难题,为粤港澳大湾区区际司法协同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径。
10
构建“粤港澳同心桥”乡情赋能解纷模式
立足地处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的区位特点,中山第一法院积极探索跨境纠纷化解、规则衔接与法治宣传的新路径,首创“粤港澳同心桥”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多元化和便利化。
一是搭建多元解纷“同心平台”,构建跨境解纷共同体。先后与澳门中山坦洲同乡会、香港中山坦洲同乡会签订共建协议,依托乡情纽带,同心化解涉港澳矛盾纠纷。推动建立涉港澳特邀调解员名册,聘请港澳同乡会会长、副会长、澳区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立法会议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当地的声望和影响力。设置涉港澳纠纷“同心调解室”“法侨共建”工作站,探索形成“乡情疏导+法理支撑+多方协调”的调解模式,以乡音乡情破冰、以法治思维定纷、以多方力量止争。
二是推行“定制化”司法服务,提升跨境诉讼便利度。立足港澳乡亲对内地司法程序不熟悉、法律语言不通晓、跨境事务办理不方便等现实困难,主动将司法服务嵌入同乡会组织,与香港、澳门同乡会组织围绕跨境纠纷化解中的程序壁垒与规则差异,共建“五五工作法”,推动解纷流程标准化、协作制度化。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港澳诉讼服务专窗、设置港澳居民诉讼服务站点,推出繁体字版诉讼指引等,并完善跨境立案、在线庭审、委托见证等“一网通办”功能,实现“乡情搭桥、司法护航”。
三是深化法治交流互鉴,筑牢跨境解纷信任根基。拓展区际司法协作触角,积极与港澳同乡会组织、当地群众代表及港澳法律界爱国爱港爱澳人士,开展“乡情+法治”调研与座谈,并联动港澳同乡会进行“以案说法”,推动两地法律规则衔接与乡情调解习惯互认。打造文化传播品牌,建立全国首个港澳青少年法治体验点,为港澳乡亲及青少年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与普法宣传;建立粤港澳青少年法治志愿服务队,开展沉浸式司法体验与互动式普法实践;连续十年举办“壹法中山杯”中山普法动漫作品设计大赛,以此为纽带,厚植年轻一代对祖国法治的认同感,为乡情赋能跨境解纷培育可持续的后备力量。通过上述多层次、浸润式的交流活动,夯实跨境解纷的民意与情感基础。
该模式的常态化推进,不仅实现跨境纠纷高效化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让当事人在司法互动中感受到法治温度与湾区融合的速度。以中山第一法院坦洲法庭为试点,联动调解涉港澳纠纷148件,调撤率提升近30%,大量案件在前端得到实质性化解。港澳青少年法治体验点累计接待逾2000名港澳地区居民及香港学生访问交流团深入体验内地法院,“壹法中山杯”累计征集作品超9000幅,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持续深化。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余淑娴
采写:陈虹伶 易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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