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电子烟假烟案件,涉非法经营罪,介入后,提出了罪名适合问题,对于本案适用非法经营罪还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了详细论证,也同时从金额的认定问题切入,最大限度降低涉案金额。从一开始考虑认罪认罚建议缓刑,到最后争取到不起诉,不留案底!#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 #取保候审 #非法经营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电子烟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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