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风芒能源)

风芒能源获悉,9月18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极实业)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告指出,太极实业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十一科技,原告)因与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右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被右玉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被告为山西朔州右玉50兆瓦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方。原、被告先后签订了《山西朔州右玉50兆瓦风电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承接案涉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勘测设计、非风机类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工作,合同总价2.095亿元,为固定总价合同,支付形式为银行电汇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约定了本项目超额收益的分配顺序。目前案涉项目已竣工,已经通过试运行且运行良好。

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付工程款4557.61万元。案涉分包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但被告实际采用其他金融产品方式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原告贴现利息损失76.3317万元。根据案涉补充协议的约定,被告还应当向原告支付项目超额收益750万元。因被告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遂提起诉讼。

根据公告,诉讼请求共包括5项,涉案金额超6432.04万元。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山西朔州右玉50兆瓦风电场项目欠付工程款4557.61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048.1万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超额收益750万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贴现利息损失76.3317万元;5、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方承担。

详情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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