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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津云)
公共讨论不应该陷入情绪戾气,各方也应该本着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目标寻求司法程序上的破局。
9月1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儿子去世孙子疑非亲生”一案召开再审听证会。这起持续牵动社会心弦的案件有了最新消息:老人向儿媳索赔1元钱,只为要一个道歉。
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2024年5月,广西男子阿东在兼职送外卖途中遭遇车祸去世。葬礼上,儿媳的种种反常举动引起了爷爷奶奶的怀疑——她不仅拒绝让8岁的儿子为父亲捧骨灰、守灵,还提出要钱才肯带孩子到场。老两口悄悄采集了孩子的样本送检进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并非阿东亲生。
此后,他们又调取了阿东事故时留存的血液样本,进行第二次鉴定,结论同样否定了亲子关系。手握两份指向明确的鉴定报告,两位老人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但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其诉求。罹患癌症的祖父发问:事实就是事实,为什么不能隔代起诉?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这一条文将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主体限定在父母范围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近亲属均不在此列。在本案中,孩子的父亲已经去世,唯一在世的法定监护人是母亲,而母亲明确拒绝配合亲子鉴定。从这个角度看,一、二审的裁判于法有据。
与此同时,网络上的讨论也在升温。评论区有人拿老人癌症晚期的病情说事,暗指老人是在用重病身份裹挟司法、博取同情,留言中不乏充满戾气的调侃和暗示。这不仅轻慢了两位老人的伤痛,也消解了事件本身的法律与社会价值。一个家庭的人伦悲剧,不该成为“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素材;身处困境的当事人,更不该被贴上污名化标签随意嘲讽。网络讨论一旦被戾气裹挟,就只会剩下情绪的对立,离真相与共识可能会越来越远。
回到最初的疑问:亲子关系真相就只能是悬案吗?虽然当下还没有确定的答案,但从建设性的角度看,公共讨论不应该陷入情绪戾气,各方也应该本着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目标寻求司法程序上的破局。两位老人的诉求本质上是对真相的执念,对亲情的坚守,这并不可笑,也并不可怕。目前,距离第一次亲子鉴定已经过去两年,案件延宕,真相不该被永远关在门外,而打开那扇门的方式,也必须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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