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人民政协报)
自1959年周恩来倡导人民政协开展文史资料工作以来,文史资料工作的“三亲性”:“亲历、亲见、亲闻”,是文史资料相较于其他史料最鲜明的特色。“三亲”的撰写标准自文史资料工作开创之时便已经存在,但“亲历、亲见、亲闻”这一统一规范的表述,则是在数十年的工作实践中慢慢形成定型的。
“把知识和经验留给后代”
1959年4月29日下午,第三届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敬老会”:只邀请了60岁以上的政协委员参加。
在这次会议上,周恩来发表了倡导文史资料工作的讲话,“在座的都经历过四个朝代:清朝、北洋军阀政府、国民党政府和新中国。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史料很值得收集”,希望“过了60岁的委员都能把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留下来,作为对社会的贡献”。他还提到:“全国政协要开常委会,成立工作组,其中有收集历史资料的组。”
周恩来对于人民政协开展文史资料工作是经过了成熟、周密的思考的。早在1956年11月,周恩来主持纪念西安事变20周年座谈会时就提出,希望大家将西安事变的历史情况记录下来,交给统战部或者政协收集。
在1959年4月29日下午的讲话中,周恩来并未直接提出“亲历、亲见、亲闻”这6字,不过字里行间都表达出“三亲”的撰写要求。茶话会上周恩来先是铺垫了“见大家精神都很饱满”“有些人不服老”,表明委员们做文史资料工作皆有余力,又借程砚秋的事例讲出抢救史料的紧迫性。京剧大师程砚秋艺术修养很高,但是不大收徒弟,因此唱腔就流传不广,去世后,留下来的唱片也不多。周恩来还提到自己也愿意“写点东西暴露自己的封建家庭”,并提到如果要写蒋介石的历史,他也可以提供一些资料,因为两次国共合作期间两人来往不少。
周恩来这次讲话,是对委员们撰写文史资料的一次成功的激励和动员。他说“现在先提一提这件事,大家作好安排”,可见此次会议并不是一次专门的工作会议,没有具体明确地提出撰写文史资料的要求和标准。那么,为什么讲“三亲”的撰写标准自文史资料工作开创之时便已经存在呢?
“三亲”的撰写原则体现在周恩来召集这次会议的各个细节之中。受邀参加茶话会的都是60岁以上的委员,都有特殊的阅历和背景,请他们来写文史资料,初衷便是希望这些有亲身经历的老人“把知识和经验留给后代”。周恩来还提到曾经接待黄埔军校的朋友,听他们讲起三二〇事变和皖南事变,表示“听起来很有味”,正是由于这些事件是个人的亲身见闻,讲起来才会细节鲜活、真实可感。他还讲到这些资料都可以作为已有史料的补充。可见,文史资料更注重依托个人的亲身经历,记录常规史料中不曾记载的、细节更为翔实的历史片段,明确了文史资料是以个人亲历视角记录历史的工作方向。
“亲身参加或与闻”
1959年5月12日下午3点,政协第三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召开,周恩来亲自敲定新设机构名称为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3点半,常委会会议召开,正式通过了成立这一工作机构的决定。7月20日,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全面启动。
时任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任范文澜在成立大会上讲话,第一点先分析了文史资料工作“写什么”的问题。他以史学溯源展开论述,指出史学工作者的鼻祖孔子只是写“所见”,旧社会的新闻记者只凭所闻,多是失实或以讹传讹的传闻,而文史资料委员会因为撰写人条件特别优越,应该比孔子写春秋提高一步,“就是以写所知为主,辅之以所见和所闻。所知是指行而知之的知。亲身参加某种行事,知道这件事的真实内容。”他还讲道,“亲身参加的事件,往往是局部而非全部,这就需要用所见所闻来做辅助。所见是指见过的可靠材料,所闻是指听过的有关言论。”
范文澜对撰写文史资料提出的要求是“所知、所见、所闻”,其中“所知”的含义其实就是“亲历”。会议上通过的《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工作办法》确立了撰写准则,其中,第四条“本会对撰写资料的要求:由亲身参加或与闻有关历史事件的人撰述,用回忆录的形式或其他形式皆可”,首次从制度层面确立了文史资料的撰写原则,体现了“亲历、亲见、亲闻”的撰写要求。
“亲身经历和见闻”
1959年底,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决定编印《文史资料选辑》。1960年1月,第一辑《文史资料选辑》由中华书局出版,内部发行。创刊发刊词中写道:“过去在旧社会具有丰富阅历的人们,特别是那些曾经参与过各次历史事件的老年人们,及时地把他们的亲身经历和见闻,把他们所最熟悉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秉笔直书地写出来,就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此时文稿表述使用的是“亲身经历和见闻”。
1961年8月,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作两年工作总结报告,介绍了全国文史资料工作情况,提出进一步开展文史资料工作的措施。文中提及开展史料征集是响应周恩来“把亲身经历记录下来传之后代”的号召,表述上同样多次使用“亲身经历和见闻”的提法。
1962年12月到1963年1月,全国文史资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政协开展文史资料工作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旨在了解情况、提高认识、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大会通过了《关于文史资料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中使用“亲身经历”的表达。在征稿原则一项,提出“三要”:要真实、要具体、要大胆直书。1965年,根据周恩来的指示,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结合多年工作,开始对《意见》加以补充修改。1966年2月,第二次全国文史资料工作会议召开,讨论通过了该《意见》。修订的文件强调“提供亲身经历的历史资料”。对于“三要”原则,改成了“要真实具体、要有亲身经历、要有史料价值”。相比1963年的《意见》,更加强调了“亲身经历”的原则。
“亲历、亲见、亲闻”
1978年2月,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召开,首次将“搜集、整理、编写中国现代史、革命史等资料”写入政协章程。新一届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随之成立。
1980年6月10日,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刘澜涛在全国政协机关党组会上谈到文史资料工作时说:“政协文史资料的个性,就是当代人写当代事,或者当代人证明当代事。”再次强调了文史资料的撰写是亲身经历者在时代背景下参与各类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亲身听闻的史实细节、人物脉络与事件始末,原汁原味地记录,让文史资料留存鲜活、真实的时代记忆。
同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时隔14年之久,第三次全国文史资料工作会议重新召开。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兼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任王首道在开幕会上作《解放思想,进一步开展文史资料工作》的讲话,首次使用了“亲历、亲见、亲闻”的表述:“我们组织各方面人士撰写史料,要努力在存真、实事求是上下功夫。写自己的亲历、亲见和亲闻。”
此后,“亲历、亲见、亲闻”6字的使用更为普遍。
2007年11月17日,全国政协印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这也是第一次以政协全国委员会文件形式对加强文史资料工作作出部署。文件中指出:“政协文史资料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对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记述,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至此,“亲历、亲见、亲闻”正式写入制度文件。2022年7月18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依然沿用了这一表述。
(作者单位:中国政协文史馆)
作者:李春杰
文字编辑:李冰洁
新媒体编辑: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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