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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一条来自泰州市纪委监委的通报,在泰兴当地的朋友圈里炸开了锅。泰兴市鼓楼小学教育集团原校长姚恒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泰兴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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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看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是意外。因为姚恒章这个名字,在泰兴教育圈乃至泰州公益圈,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恰恰相反,他曾是聚光灯下的“模范人物”。

公开资料显示,姚恒章出生于1972年,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走上校长岗位超过20年,曾担任泰兴市鼓楼小学教育集团联合党总支书记、总校长。鼓楼小学是一所文化底蕴深厚的百年老校,以“文韬武略、精忠报国”为校训,教育集团下辖10所小学,拥有近千名教师和两万多名学生,在当地基础教育版图上举足轻重。

而姚恒章本人获得过的荣誉,也足以列出一长串: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江苏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泰州市十大杰出青年……2020年2月,他还登上了“江苏好人榜”,被泰州市评为“最美志愿者”。

媒体报道里那些细节至今还能搜到——他结对帮助2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累计捐助资金2万余元;定期去聋哑儿童康复中心探望孩子,送去近3万元的水果和学习用品;学雷锋日带着女儿去养老中心为老人打扫卫生、表演节目,十余年如一日。

“小时候,我的母亲经常跟我讲,别人送我一根稻草,我也可以用来取暖。”这是姚恒章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听上去朴素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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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看起来“既有能力又有情怀”的校长,如今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监委带走。从“江苏好人”到被审查调查对象,这样的反差,说句实在话,比任何一部电视剧都更让人唏嘘。

更值得关注的是,姚恒章并非孤例。就在今年,江苏扬州邗江区一名小学校长因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承接、款项结算、职称评定、学生择校入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同样是今年,扬州仪征一名小学校长与食堂负责人合谋,采用虚增开支、虚开报销发票等方式,十年间骗取公共财物共计77.9万元,最终因贪污罪获刑。再往前看,2026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原理事长陆鹏海也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从各地查处的情况看,中小学校长违纪违法的问题,集中在几个环节:一是基建和采购,学校工程谁来干、设备谁供,背后容易藏着利益输送;二是招生和择校,一个学位对家长来说是刚需,这就给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三是“校园餐”和经费管理,学生伙食费、营养餐补助这些钱,一旦缺乏有效监管,就可能被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这些环节有一个共同特点:钱多、事杂、监管相对薄弱。一位校长在集团化办学之后,手里掌握的资源更多了,从人事安排到经费使用到项目建设,权力集中但制约不足,如果自我约束一旦松动,后果不难想象。

教育部显然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2026年3月16日,教育部专门召开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提出要在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和基础教育领域“三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有失公平、有损公益、有违法纪、有悖作风”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正风肃纪反腐。会议特别提到,要“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让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以贯之。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7月,全国中小学“三项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内蒙古召开,会议强调要“巩固‘校园餐’整治成果,纠治教辅、校服乱象”,聚焦关键环节靶向发力。这些动作释放的信号很明确:教育领域的腐败整治,不是一阵风,而是在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姚恒章到底涉嫌哪些问题,目前纪委监委还没有公布具体细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个曾经荣誉等身的校长走到这一步,说明荣誉和头衔从来不是“护身符”。一个人做了好事,值得肯定;但一个人曾经做过好事,不代表他此后就不会犯错。能力可以量化,荣誉可以评选,但一个人对底线的坚守,往往要到权力最大、监督最弱的时候才能真正看清楚。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这起案件其实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把孩子的教育交给学校,把伙食费交到食堂,把择校的希望寄托在校长手里——当这些信任被辜负的时候,谁来为家长和孩子兜底?

答案只能是制度。只有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有迹可循,让每一个决策的过程都能接受监督,让“校园餐”里有家长陪餐、有纪委盯防,让校长的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好人变坏人”的故事重演。

姚恒章的落马,是个人的悲剧,也是一面镜子。它提醒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走上讲台时的初心,不能只在领奖台上说说;它更提醒每一个监管部门:荣誉评选之外,日常监督才是真正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