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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电白)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电府通〔2026〕1 号

秋冬季节风高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极高;春耕生产及清明祭祖时期,林区野外生产生活民俗用火增多,森林火险隐患大。为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茂名市森林防火联防条例》《茂名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茂名市电白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一)2026年国庆及2027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法定假期;

(二)2026年重阳节、冬至日;

(三)2027年2月20日至4月11日的周六、周日(祭祖高峰期);

(四)2027年全国两会期间;

(五)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茂名市电白区气象局发布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期间。

二、禁火区域:本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林缘50米范围。

三、上述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予以处理。

五、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各森林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派出禁火队伍,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六、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等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等有关部门。举报电话:0668-5522033、0668-5507026、110。

特此通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编辑:杨伟盛

版式:何伟

终审:赖广昭

总监: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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