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宿迁市消防救援局发了篇文章,说他们那边建设了首个共享消防控制室,这事儿引发了一些网友的议论:国家局是这样要求的吗?
屯哥去看了看这篇文章。宿迁这边的共享消防控制室,规模很大,档次也很高,不但连接了周围一些单位(具体多少家没说)的消防控制室,这地方还有很多块大屏幕,还有3个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还有6个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值班。
接到各单位的火警后,一方面电话沟通各单位去现场查看确认,一方面直接进行远程操作(这点应该算突破,屯哥印象中,之前的远程监控中心只能收到数据和看,不能远程直接操作),还可以派出专业队直接去这个单位灭火和处理有关事务。
上面这些,是屯哥的个人理解,对不对大家可以看看文后的一个视频,是宿迁消防自己做的。
共享消防控制室,这个是今年3月国办6号文件首提,原话是:"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和自防自救力量,推广新型智能化消防产品,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这里面有两大重点,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一是建设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
2026年4月8日,应急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了政策吹风会,会上国家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孙毅军对此做了解读:对连片"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和自防自救力量"。
从解读来看,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似乎是专门针对连片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的,没提到其他社会单位(特别是重点消防单位)。
2026年9月份,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消防监督司副司长王天瑞在会上再次解读这个政策,是这样说的:"我们鼓励建设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支持单位视频监控室和消防控制室'二合一',切实为单位减少人力成本。" 并配套提出消防控制室"五知四快"要求。
这个解读,似乎没有再强调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而是提及了单位。
所以,总的感觉就是,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应该怎么建设,思想还不够统一,做法还不具体。
看了宿迁这个做法,网友们发言表达了以下观点:
有的网友认为:这种一看就很高档,似乎并不能减轻单位的负担,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的初衷应该是给单位省钱吧?
有的网友认为:从国标来看,消防控制室里面的设备是不能远程控制的,如果宿迁突破了这一点,是否会涉嫌违反国标?
有的网友认为:感觉宿迁这个做法还是之前远程监控中心的做法,配了3个一消和6个中级,这些人要轮班,但是如果要去出现场,那恐怕要看距离,就是能去,可能也来不及吧,再说现场处置如果出了事,谁负责呢?
还有的网友认为:国家的意图恐怕是就近做,应该追求简单、小快灵,不能搞得太大。
好吧,对这个新生事物,屯哥也说不太准,大家可以讨论一下看看怎么做才好。
来靠山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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