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通告:内蒙古银行包头包百支行行长马利波,对违规向1户企业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拟给予禁止三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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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网站截图

(消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