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车作为城市的一扇“流动窗口”,文明、规范运营十分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巡游出租车的营运秩序,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的出行体验,今年以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持续开展巡游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深挖巡游出租车拒载、议价、绕路等违法表象下的监管漏洞,针对市民投诉反映的议价、拒载、绕路等问题严查严处,并及时开展警示曝光。
据统计,今年以来,执法支队已立案查处巡游出租车违法违规案件912宗,同比增长204%,查处案件量已超2024年、2025年累加总和。
紧盯重点区域
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
执法支队加大对机场、口岸、高铁站(火车站)等重点交通枢纽执法巡查力度,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常驻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打击,结合客流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错峰执法。
同时,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起违法线索移送机制,通过调取车内监控视频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执法查处的精准度,对议价、拒载、绕路、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形成执法震慑效应。
紧盯民生诉求
逐案闭环严查
今年以来,执法支队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来源,持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每日梳理巡游车投诉举报,及时分析违法线索,迅速跟进查处并及时向市民反馈查处结果。
重点关注权益容易受损的女性市民、老人和未成年人、外籍人员等三类群体,严打议价、拒载、绕路、多收费等四种重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
曝光典型案例
有效震慑违法群体
2026年以来,执法支队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发布巡游车违法典型案例,一方面向社会公众传递“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坏人坏事有人管,投诉举报查到底”的信息。另一方面,警告巡游车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歪门邪道获利的路子走不通,必须守法守规经营,有效震慑了违法群体,提升司机群体的守法经营意识。
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1:搭乘巡游出租车遭遇“宰客”,1.6公里收288.4元
今年1月9日,有市民投诉反映称其外籍同事在邮轮母港乘坐巡游出租车前往蛇口希尔顿南海酒店时,遭遇“宰客”的情况。执法支队南山大队迅速响应,开展核查工作。
经查,事发当日该外籍乘客在邮轮母港准备乘车时,巡游出租车驾驶员麦某主动上前搭话邀约,其便跟随驾驶员乘车前往酒店,全程仅1.6公里的路程,被司机收取288.4元车费。同时,执法人员通过调取邮轮母港附近的视频监控,画面清晰记录了当日上车全过程。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前往大队对视频中的人员进行指认,确认涉事司机为其公司的驾驶员麦某。同时,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对乘客信息与视频监控进行了人脸对比,进一步夯实了相关证据。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驾驶员麦某涉嫌实施不按规定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车费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2:提前打表、编造返空费,胁迫老年乘客支付高价车费
执法支队北站大队收到一则市民投诉线索,市民反映称其于5月31日乘坐巡游出租车被收取高价车费。收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调取车载视频及行车轨迹数据,通知涉案当事人驾驶员李某配合调查。
经查,驾驶员李某在未载客状态下提前开启计价器空驶计费,直至两名老年乘客在深圳北站东广场民塘路上车时,车辆计价器始终未停表复位。载客行程中车费持续累计,直至乘客抵达目的地后,车辆才结束打表,整体打表时长共计3小时9分钟,远超实际载客行程时长,最终计价器显示金额272.5元。同时,驾驶员李某编造需要支付60%返空费的不实规定,胁迫乘客支付车费370元。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驾驶员李某涉嫌实施了不按照规定的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车费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3:两名未成年乘车被收高价车费,执法人员迅速核查
执法支队北站大队收到一则市民投诉线索,市民反映称其两名小孩于7月17日乘坐巡游出租车被收取高价车费。收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调取车载视频及行车轨迹数据,通知涉案当事人驾驶员吴某配合调查。
经查,驾驶员吴某在深圳北站东广场民塘路揽载两名乘客前往东莞凤岗镇,车辆打表计费金额为123元。抵达目的地后,吴某虚构巡游出租车收费标准、虚报高速费用,向乘客索要251元。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驾驶员吴某涉嫌实施了不按照规定的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车费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4:计价器显示111元,乘客竟支付412元,涉事驾驶员被依法立案处罚
执法支队机场大队收到一则市民投诉线索,市民反映称其于9月1日乘坐巡游出租车被收取高价车费。收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调取车载视频及行车轨迹数据,通知涉案当事人驾驶员罗某配合调查。
经查,驾驶员罗某在宝安机场出租车场站排队候客,一名外国乘客搭乘涉事车辆前往福田区东海朗廷酒店,罗某按导航将乘客送往目的地,全程打表计费,到达后计价器显示111元,但罗某将收款码设置为400元让乘客扫码支付,乘客实际支付412元(含外汇费用12元)。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驾驶员罗某涉嫌实施了不按照规定的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车费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5:提前打表、绕路多收费、车载视频缺失,司机及车属公司均被依法立案处罚
执法支队机场大队收到一则市民投诉线索,市民反映其于7月18日在宝安机场搭乘巡游出租车时,驾驶员疑似存在绕路、多收费的情况。
经查,驾驶员耿某当日在宝安机场出租车场站排队候客,一名乘客上车前往龙岗中熹大厦维也纳酒店。因排队候客期间误触打表器,提前约十二分钟开始打表计费。行程中,耿某未与乘客协商路线,实际行程为82.11公里,导航推荐的合理路线约为55公里。到达目的地后,打表计费376元(含高速费),但耿某实际收取乘客546元,重复收取高速费。
此外,执法人员在申请调取车载视频时,车属公司表示相关时段车载视频已覆盖,公司无法提供上述时段录像。根据相关规定,出租汽车企业应当保持视频监控数据实时在线,车辆数据存储器应确保满足不少于168小时各类最大预估数据量的存储空间要求。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驾驶员耿某涉嫌实施了不按照规定的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车费的违法行为;车属公司涉嫌实施了车载终端等营运设施以及车辆外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如在出行中搭乘巡游出租车遇到议价、拒载、绕路等违法行为,下面这个维权三步法一定要记住:
记车牌:记准关键信息车牌号码,上下车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一个都不能漏。
留证据:留好证据,不管是录下和司机的对话,还是支付账单截图,都要保存好,别不小心删掉了。
速投诉:赶紧投诉,立即拨打12328、12345热线进行投诉,准确向工作人员告知乘车的时间、车牌号码、上下车地点等关键信息。
接下来,执法支队将持续聚焦各重点交通枢纽,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巡游出租车绕路、拒载、议价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障市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来源 |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编辑 | 张裕麟
审读 | 吴秀玲
二审 | 蔡志军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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