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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9月14日,松罗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赛岐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山林全域常态化巡护,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处置、零容忍”工作机制,精准推进违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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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全面排查,锁定辖区内2座违规搭建坟墓,明确整治点位、压实整改责任。

整治现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协同配合,有序开展拆除、清运、修复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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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集中攻坚,2座违建坟墓已全部拆除整治到位,切实规范了殡葬管理秩序,守护了辖区山林生态环境。

下一步,松罗乡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山林巡查管控,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纠治各类殡葬违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守殡葬管理底线。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殡葬管理政策,以下是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的区域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禁止毁林新建坟墓、硬化坟墓以及扩大坟墓等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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