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高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会议决定接受林淦国辞去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林淦国的高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卢清的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何晓玲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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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邱茜

通讯员 李明

【作者】 邱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