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分钟,贺惯在自家禁区里飞铲托利奇,主裁判直接指向了点球点。
没有VAR纠葛,没有改判,哨子响得很干脆。这个画面,让很多人觉得“看不清”——禁区里倒地的接触,到底怎么算犯规、怎么算合理?
三天前,马德鲁加在罚球区线附近倒地,主裁判马宁没吹,VAR全程沉默,事后足协评议认定那是“双方均为合理动作,不构成犯规”。两场几乎同期的比赛,两个截然相反的结果,摆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是:贺惯这次送的点球,规则书上到底怎么写的。
中超目前在用的,是国际足球理事会(IFAB)发布的《足球竞赛规则2026/2027》。中国足协2026年6月25日发了红头通知,从7月1日起各级十一人制赛事统一执行这个版本——没有过渡期,没有针对铲球判罚的单独变通。
规则的核心边界,今年3月中国足协裁判判罚尺度宣讲会上讲得很清楚:罚球区线本身属于罚球区,动作接触点踩线就满足点球判罚的空间要件。如果防守方在禁区内实施踢、绊摔对方队员,或带有附加动作的铲抢,且动作指向进攻球员而非球的,构成犯规,应判罚球点球。
反过来,如果防守球员先把球处理出去,之后发生身体接触,没有附加动作,没主动踢人、绊摔,属于合理动作,不犯规。
关键在于四个字:先触球,还是先碰人。
马德鲁加那球之所以没吹,评议组给出的理由是“防守和封堵动作合理,并未踢或绊摔对方队员”——海港10号做的是封堵,指向球,不是人,两人倒地是扣球变向后的连锁反应,没有附着在动作上的主动犯规。
贺惯这次不一样。他飞铲过去,动作指向的是托利奇,不是球。慢镜头回放里,这次铲抢没有先触碰到球,直接接触了对方球员的支撑腿,导致了倒地。
动作力度是否达到“鲁莽”,那是红黄牌处罚层级的事;但就犯规判定本身——防守方在禁区内对进攻球员铲球、未触球、造成接触倒地——规则没有给这个动作留什么不犯规的空间。
这和本赛季几个判例的逻辑完全一致。中超第7轮,泰山外援阿尔瓦罗禁区里出脚封堵铲中谢蒂内支撑腿,主裁判经VAR介入后判罚点球加黄牌。
当时泰山球迷争议的焦点是“射门动作已经完成,后续接触不该算”——但实际上,IFAB规则明确,禁区内的抢截动作只要被判定为鲁莽或使用过度力量,无论球是否已经脱离防守球员的控制范围,都属于可判罚犯规的范畴。
阿尔瓦罗没有触到球,直接接触了对方支撑腿,点球判罚站得住脚。
中超第23轮,成都蓉城的费利佩在禁区内防守时铲倒浙江队的卡多索,VAR介入后主裁判回看判罚点球,米特里策主罚命中。中超第18轮补赛,海港门将颜骏凌出击飞铲绊倒大连英博的杨铭锐,主裁判经VAR回看后维持点球判罚。
这三个案例,加上贺惯这次,四个判例的共性很明显:防守方做的是铲球,动作指向的是人,没有先触球,导致了接触和倒地。规则没有给这种动作留例外。
2025到2026赛季,中国足协裁判评议组公示过十几个涉及禁区内铲球或接触的判例。
检索这种案例的规律时,一个细节是:那些最终被评议组认定“不该判点球”的动作,要么是防守方先处理球再附带接触——比如去年中甲广西平果对阵重庆铜梁龙的判例,评议结论是“重庆铜梁龙防守队员踢球时先触到了球,随后接触到对方队员,无犯规动作”——要么是接触力度根本没达到犯规严重程度,比如中乙厦门飞鹭对阵杭州临平吴越那球,“双方正常接触,接触力度未达到犯规程度”。
贺惯这次飞铲,两条都不符合。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根据2026赛季中国足协的统一判罚尺度,禁区内的草率绊摔类犯规,仍需判罚点球,但对犯规球员的警告会降格——不再出示黄牌。这意味着即使裁判认定这次飞铲属于“草率”而非“鲁莽”,乃至连黄牌都不掏,点球照样得判。
犯规判定和处罚层级是两条线;尺度的松紧调整,每年都有微调,但不涉及点球判罚本身的成立条件。
至于有没有被改判的先例?有一例,但不是飞铲。2025赛季青岛海牛对阵上海海港,主裁判初始判了点球,VAR介入后改判进攻方假摔,事后足协评议认定改判正确。除此之外,近两个赛季公开的中超裁判评议里,没有第二起禁区内飞铲相关判罚被官方认定为误判的。
贺惯送点这个判罚,规则上没有任何模糊地带。他没有先触球,他铲的是人,接触导致了倒地——点球吹得很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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