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网友爆料,广州车主12号驾车前往深圳,事后收到违章短信。点开记录后车主十分疑惑,抓拍画面并非传统道路电子眼,视角来自后车的行车记录仪,处罚结果为罚款0元、记0分,仅予以警告。车主自认驾驶操作并无问题,对此处罚感到不服,帖子发出后引来大量网友讨论。
从截图取证照片与网友留言来看,本次被记录的违法行为,核心是变更车道没有提前开启转向灯。
有网友解释深圳的通行规则:“变道不打转向灯。按深圳交规,打转向灯最少3秒才可实施变道或转弯操作。”
也有本地老司机分享自身相似经历:“我是深圳老司机了,也被举报过一次,前后五十米都没车,我变道也没影响后车,就没打灯,结果被后面的车举报了,也是盯盯拍,只能说这个行车记录仪拍的真清楚。”
- 这组取证图片带有行车记录仪水印,这也是车主疑惑的关键点:这是市民通过行车记录仪拍摄、向深圳交警提交的违法举报材料,经交警审核采信之后录入系统。
深圳长期开放市民随手拍举报通道,后车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只要画面清晰、时间地点完整,可以作为交通违法的取证素材,并非只有固定摄像头才能抓拍违章。
本次处罚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以及《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这条处罚定性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给予警告,免于罚款处罚。简单来说,交警认定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但本次情节轻微,不做扣分罚款,只做警告记录。
不少网友针对这件事发表不同看法。一部分网友认同处罚规则,变道提前开转向灯,是法定驾驶义务,目的是告知周边车辆行驶意图,哪怕道路上车流稀少,也需要遵守,不存在没车就可以免开转向灯的说法。也有网友共情车主,觉得道路空旷、变道没有干扰其他车辆,仅仅因为没有打灯就录入违法记录,略显严苛。
车主如果依然不服这个警告记录,系统页面自带申请陈述和申辩入口。车主可以提交自己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路况截图等证据,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由交警重新审核证据,判断违法是否成立。
这件事也折射深圳“随手拍”举报机制带来的讨论。随手拍机制初衷是发动群众力量,监督各类交通陋习,维护道路秩序。但也经常引发争议:当路面车辆稀少,变道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影响,仅仅遗漏转向灯,是否值得被取证举报。
道路法规的设立,本质是统一的安全预判标准,转向灯的作用,就是提前传递车辆动向,防范突发险情。法规不会以“附近有没有车”作为是否需要开启转向灯的前提。当然,驾驶者如果对取证结果存有异议,也拥有法定的申辩权利。
驾车出行,无论路面车流疏密,提前打灯、预留三秒再变道,既是遵守交规,也是保护自身安全。而面对市民随手拍取证,既不能一味抵触监督,也保留当事人申诉维权的渠道,这也是城市交通治理需要平衡的地方。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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