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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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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您饮酒了!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第一次酒驾被查处后

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二次酒驾”必严惩!

9月3日21时许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在罗平东收费站附近

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检查中

驾驶人李某起初矢口否认饮酒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为56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

李某此前已有酒驾记录

此次属于再次酒驾

面对结果

李某懊悔地说

经过这次教训

以后再也不考驾驶证

也不会再开车

目前

李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然而

酒驾违法记录将永久留存于交管系统

不会随时间消除

心存侥幸上路

换来追悔莫及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间隔多久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饮酒后仍然自行驾车的人员

可能存在哪些心理动态?

  • 侥幸心理:认为“只开一小段路不会出事”“不会被查到”;

  • 过度自信:高估自己的驾驶技术和控酒能力;

  • 认知偏差:低估酒驾的违法成本和事故风险;

  • 责任淡漠:忽视对他人与社会安全的危害,酒醉驾肇事后逃逸现象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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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正值周末

亲友聚餐饮酒增多

请广大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严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终 审:薛 平

审 核:杨卫萍

责 编:许馨元

编 辑: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