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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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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您饮酒了!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第一次酒驾被查处后
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二次酒驾”必严惩!
9月3日21时许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在罗平东收费站附近
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检查中
驾驶人李某起初矢口否认饮酒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为56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
李某此前已有酒驾记录
此次属于再次酒驾
面对结果
李某懊悔地说
经过这次教训
以后再也不考驾驶证
也不会再开车
目前
李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然而
酒驾违法记录将永久留存于交管系统
不会随时间消除
心存侥幸上路
换来追悔莫及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间隔多久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饮酒后仍然自行驾车的人员
可能存在哪些心理动态?
侥幸心理:认为“只开一小段路不会出事”“不会被查到”;
过度自信:高估自己的驾驶技术和控酒能力;
认知偏差:低估酒驾的违法成本和事故风险;
责任淡漠:忽视对他人与社会安全的危害,酒醉驾肇事后逃逸现象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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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正值周末
亲友聚餐饮酒增多
请广大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严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终 审:薛 平
审 核:杨卫萍
责 编:许馨元
编 辑:张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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