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博@对流层平流层 的消息,某公司出的鲜肉酥化全价全期猫粮包装上印着“清真认证”。
2016年,国家民委负责人明确表示:在清真食品的概念上,严格将清真食品界定为群众的生活饮食习俗,而不是符合某教教义的食品。
既然是“群众的生活饮食习俗”,那么它的适用对象,就只能是人吃的食品。
猫粮是喂宠物的,既然不是人的食品,也就谈不上什么"饮食习俗"。
把“清真”贴到猫粮上,意思是这个猫也信某教?那以后出个猪饲料,也加上“清真”标识行不行?
光贴个“清真”也就算了,还有个“认证”。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早在2017年就停止了清真食品认证,那到底是谁给这个猫粮认证的,依据什么认定的?
如果没有机构做这个认证,那就是这个公司自己贴上去的。
为什么要贴“清真”?因为“清真”这两个汉字,会从字面上误导消费者。
比如易中天就说,因为“假冒伪劣”和“清真”正好是相反的。“假冒”就不“真”,“伪劣”就不“清”,真正的清真食品也包括所有穆斯林制造的产品一定不是假冒伪劣的。
很多人望文生义,把“清真”理解成“干净卫生”、“货真价实”——“清”是清洁,“真”是真实。
于是,给猫粮贴上“清真”,潜台词就成了:“我这个猫粮更干净、更真实、更让人放心。”
事实上,“清真”从来不等于“更安全”。
每年都有大量监管部门的案例揭露所谓“清真”食品的卫生不合格,牛腿肉检出水分超标、牛肉检出地塞米松超标、清真大麻饼检出苯甲酸、花卷柠檬黄不合格、菌群超标。
天津市某社区此前还专门开展行动,向居民澄清“清真食品不等于更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从商业逻辑来看,猫粮作为宠物食品,与宗教信仰本无关联,刻意贴上“清真”标签,不过是借宗教名义制造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为虚假概念买单。
清真猫粮涉嫌以宗教名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这种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更触碰了国家关于“清真泛化治理”的政策红线。
连伊利公司所生产的奶制品都已经摒弃了清真标志,某公司居然还要在猫粮上加上“清真认证”,这种逆政策潮流而动的行为,既是对宗教符号的商业化滥用,也是对市场公平秩序的破坏。
监管部门应依法对这类涉嫌虚假宣传、违规使用清真标识的行为进行查处,明确宠物食品等非人类食品领域禁止使用清真标识的边界,避免“清真泛化”向无关领域蔓延。
来源:九州卫士,在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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