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6日下午4点30分,河北保定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在市中心的唐家胡同居民小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名老人在家中被害。

指挥中心值班民警立刻把这一消息报告了吴局长,吴局长随即带领刑侦人员向发案小区出发……

这个小区坐落在市中心,是一个封闭型小区。发案现场位于小区外侧南北走向的六层楼房,由北向南的第二个单元的二楼201室。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门向西开,一进门便是客厅。客厅里有三个门,左边的门通往厨房和东阳台,厨房北边是卫生间,客厅正门是出入这套房子的门。客厅里一套三人沙发对着门,从沙发向右又是一个门,这里直通里面的两间卧室。

卧室分内外两间,紧挨着客厅的第一间卧室里靠东墙放着一张双人床,双人床北侧摆放着一个电视柜,29英寸彩色电视机还开着,电视里播放的是中央台的电视节目,紧挨着电视柜的是一张写字台,写字台的抽屉半开着,显然被人翻过。再向里走有个挂衣架,衣架上挂着几件男式服装。衣架旁是进入二间卧室的门,这间屋子里也有一张双人床。两个衣橱和一个梳妆台,梳妆台的抽屉是开着的,好像有人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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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很干净,地板上没有任何灰尘。客厅的沙发旁躺着一个男人,头外脚内呈仰卧状;衣着整齐,头顶部溢出大量血浆,在头部不远处,扔着一把断了把柄的锤子……

房门没有撬压的痕迹,门框上有部分夹层指纹,室内写字台的抽屉上有部分残缺的指纹,电视机上没有任何灰尘,自然就没有任何的痕迹。阳台的窗户内外,没有任何痕迹,室内的垃圾桶里,除了日常的生活垃圾外,没有任何可疑物品,厨房里的炊具干净有序,不像使用过的样儿。厨房一角还竖着一块拖布,拖布是湿的……

对尸体姿势进行分析:他是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杀害后倒地的。

熟人!是熟人站在死者对面打击他的头部,最终形成的眼前这幅景象。

据邻居们反映,这个小区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就连一辆自行车也没丢过。今天出了这人命关天的大事,邻居们都觉得不可思议。什么人会到这里来行凶作案?有谁曾经见过什么陌生人来过?平常死者和什么人有过恩怨?

要破解这些谜团,就必须通过详细的调查访问,从每一个生活细节中发现破绽。因此,民警们两个人组成一组,继续在小区里挨家挨户地进行着走访。

深夜,案情分析会议召开。

法医说:“根据我们对死者检验分析,可以确定死者系他杀。死者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遭到打击,头部多处受伤,颅骨粉碎性骨折,头顶部几乎全部被打碎,仔细检查了身体其他部位,没有任何伤痕,双手没有抵抗伤。经过进一步检验确定造成这种伤的工具是圆形钝器……”

接着,法医又说:“死亡时间应该是上午11点左右。死者衣着整齐,衣服没有被翻动的迹象。从死者的衣服口袋里还发现了一百余元现金,这些现金折叠整齐,是处于正常存放的状态。死者脚上的鞋和袜子穿着自然,没有违背自然生活状态的现象。另外,我们在死者尸体旁提取了一把留有半截木把的铁锤,铁锤头上有毛发血迹,这些毛发和血迹说明了作案人使用过这个工具。”

法医说到这里,有人插话:“铁锤木把是新断裂的还是陈旧的?”

法医说这个问题得由痕检工程师回答。

痕迹工程师回答说:“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侦查工作中注意发现那半截木把。现场勘查没有发现门窗有人为破坏的痕迹,也就是说作案嫌疑人是从门里出入的。我们对门锁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现象。勘查中发现,室内有被人翻动的迹象,卧室内的写字台抽屉被人动过,另外,第一二间卧室的梳妆台抽屉是开着的。这种种迹象证明,有人在杀人后到室内进行过翻动。”

为了争取时间,根据这起案件的性质和侦查破案的需要,立即成立“5.6”专案组,立马展开现场调查……

早上6点,刑侦技术人员一起又来到发案现场,认真分析研究作案人的心理活动和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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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勘查发现:在第二间卧室的一角有个木箱子,木箱子的锁上插着一把钥匙,不知这是死者生前无意中造成的,还是作案人造成的。

专案组组长走近箱子仔细看了看说:“这把钥匙是有人在慌忙之中造成的。你们看,钥匙虽然在锁上插着,但并没有用,因为这把钥匙没有插到底。”

大家仔细一看,果然如此。

忽然,高大队长发现在东阳台的窗户台上有一小堆儿灰。这是一堆煤灰,摆放得很整齐。

是谁把这一小堆煤灰放到这里呢?这家主人并没有煤炉,就连整个小区都是煤气管道,哪里来的这东西?除非是有人故意放到这里的!一时之间大家都解不开这个谜。

迷茫中仔细观察,在阳台的门口处也有一行被人踩过的煤灰,这行煤灰的颜色和焚烧的程度是一样的,这更使在场的人迷惑不解。

随后,重点对死者的位置,以及被害的过程进行了分析判断。

专案组组长认为作案人是从卧室走近死者的,当他走近死者时和他交谈着什么,使死者完全陷入了思考与回答之中。作案人突然实施打击。从被打击的角度和力度,打击者的位置和高度,详细描述了作案人要完成这个作案过程所做的各种动作……在现场,反复进行了实验,这种分析判断完全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接着,又分析了作案人是如何进入室内,或什么时间进入室内的,这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作案人作案前就在室内,而死者是从外面进来,发现了作案人后,两人开始谈话;

专案组在调查访问中发现:死者生前有两个要好的朋友,这两个人经常到死者家串门,有时待的时间很长。

这两个人是谁?

专案组民警调查中很快发现,有一个人叫岳喜林,男,56岁,省工程建筑公司工人,家住八一广场公寓3号楼101室,据说他和死者生前很谈得来。八一广场公寓距离发案现场不远,步行10分钟即可到达。

难道是他杀害了死者?专案组认真地对岳喜林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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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死者的邻居们反映,有一个人前段时间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后来,有人还与他开过玩笑,问什么时候结婚。这个介绍人会是谁呢?他的对象又是谁?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有一个年轻人也曾经到死者家去串过门。

在调查走访死者原单位时,有人反映:蒋工程师(即死者)工作上和同事们关系相处还好,没发现他和谁有矛盾。

当谈到他的老伴时,有人说:“他老伴去世的时候,单位上很多人都去了,后来听说他的一个朋友最近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这个人也是个工程师,两人很谈得来。有一次,蒋工到单位来,还亲口说结婚的时候请大家去吃喜糖,怎么一下子就出了这么大的事儿!”

民警还了解到:死者最近谈的这个对象在富景小区住,具体姓名不清楚。

为了找到案件线索,专案组又找到了死者的几个女儿,想通过她们了解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线索。专案组的另一部分民警仍在现场周围认真地摸排线索。

他的邻居刘仲吴老人说:“今天上午我好像看见有一个人到死者家去过,后来看见他儿子也回过一次家。”

民警立刻请刘仲吴回忆当时的情景。他说:“上午大约10点多钟,我准备上街。走到楼下,才想起来,忘了带车钥匙,就又回去拿。快走到楼道口时,看见有一个人上楼去了,当时也没在意。等我拿了钥匙出来,看到他儿子也奔他父亲家去了,因为离得远,我们也没说话。”

“你看清了吗?肯定那个人是到死者家去的吗?”

“这个不敢肯定,不过他儿子我敢肯定是到他父亲家去的,肯定没有看错人,因为以前他和他父亲是住在一起的。”

“你能跟我们形容一下那人的长相吗?”

“那人中等个儿,穿着一般,留着分头,从走路姿势看年龄得有四五十岁,因为隔着一段距离,没看清他长什么样。”

“你对死者了解多少?他本人和家庭情况,能跟我们说说吗?”

他说:“这个人的老伴已经去世。老伴在世的时候,他儿子、儿媳,还有小孙子和他一起住。几个月前,他儿子搬走了,就剩下他自己。前一段时间,他搞了个对象,据说和孩子们因为搞对象产生了矛盾。他平时和邻居们相处得还好,没有听说和谁闹意见,这就是我对他的了解。”

民警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得知:死者有一儿三女,均已成家。平常除了儿子和儿媳经常来看父亲,女儿、女婿很少来。不知什么原因,最近他儿子倒是经常来。

民警们分头找到死者的几个儿女了解情况。通过和死者的三个女儿谈话,民警掌握了一个重要的情况,死者家门的钥匙一共有五把,三个女儿和儿子各拿一把,死者本人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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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分析认为:死者的三个女儿完全可以排除作案嫌疑,她们手中的钥匙也没有给过别人。只剩下两把钥匙可疑,一把是死者本人持有的,另外就只有他儿子手中的那一把。

专案组的民警们还在紧张的调查之中……

5月7日下午,召开了第二次案情分析会,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拟出几条:

第一,确定了五把房门钥匙各自的持有者,经过调查核实排除了三把,死者本人这把基本上也可以排除;

第二,发案当天没有发现有陌生人进入小区和楼院,基本可以排除流窜作案;

第三,据邻居们反映,没有看到发案当天有外人到死者家去,只发现了他儿子在发案前回过家;

第四,死者情况已基本查清,他是省直单位的工程师,几年前退休,名叫蒋学勤,63岁,老伴去世,独居一人,身边有三女一儿,均已成家各过,除一个女儿在外地,其他两女一儿在本地。

工作情况汇报以后,有几个疑点被提了出来,一是在什么时间发现的案件现场,是怎样发现的?二是报案人报案后的一段时间干什么去了,他和谁接触过?三是死者家里的煤灰是怎么来的,是干什么用的?四是插到箱子上的钥匙有谁知道,死者平时和儿女们说过什么?

根据以上情况,调查工作继续深入。

之后,高大队长说:“我们经过核实,死者家丢失的物品主要有金银首饰和现金,单纯从这一点上看,似乎符合当前盗、抢作案的特点,可是现场又不像是盗、抢作案人干的,疑点很多。比如从现场翻动的位置和手段与往常一般盗、抢现场不一致。一般现象给人的印象是着急,翻动的部位较多。而这个现场,作案人选择的目标准确,翻动的部位很少。还有,如果是作案人行凶杀人后实施抢劫,他在现场逗留的时间非常充足。从这一点上分析,作案人十分从容,只能说明他了解死者家里的情况。”

高大队长说完,专案组组长对大家说:“首先,案发现场就出现了特殊的一幕:一个人打开房门,一看屋里死了人,而后就迅速跑出去,大声喊救命,杀了人啦!这要从常人看来似乎无可非议,可事实上现场情况告诉我们,这个案件发现人有几点可疑之处。

第一个疑点,他报案后去向不明,从报案到我们找到他足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据他讲这段时间他哪儿也没去,只是因为害怕跑回了自己家,这不符合常人的做法。

第二个疑点,他称打开父亲家房门一看,家里被盗了,被盗物品也说得一清二楚。他是什么时间,又怎样发现家里的被盗物品的呢?据他个人讲,是走进卧室一看写字台抽屉被打开,里间卧室梳妆台抽屉是关着的,可事实上写字台抽屉是关着的,而第二间卧室梳妆台抽屉是开着的。

第三个疑点,他说自己一天都在家里没有出屋,下午想看看老父亲才出屋到了现场。据我们调查发现,上午10点多钟,有人曾亲眼看见他去过他父亲那里,可他却编造谎言,否认上午曾经去过他父亲那里……疑点很多,这是我要讲的第一个方面的问题。

第二个方面是,对作案人的心理分析。作案人是有备而来。首先,他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作案前,他想好了实施作案的各种情况,对死者何时下手和如何下手,都做了精心安排。准备作案工具是他实施作案的第一步骤,选择作案的时机是他实施作案的第二步,作案得手以后伪造现场、逃避打击是他精心准备的第三步。在作案的时间上,他选择了人声嘈杂的上午11点,这也是一般家庭准备做午饭的时间。这段时间里,一旦出现什么动静,他认为不会被别人所察觉。

第三是作案人的疏忽,他虽然想到伪造现场和破坏现场,但是总有疏忽的地方,箱子上没有插到底的钥匙,就充分暴露了他的疏忽。

综合分析判断,我们现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是一起预谋杀人案,凶手是经过深思熟虑精心准备的。这个人是谁?种种迹象表明他很可能就是案件发现人,换句话说也正是这位报案人,制造了一系列的悬念,让我们来破解他布下的种种谜团,这个人就是死者的儿子。”

专案组重新调整了警力。一组民警来到死者的儿子家里,死者的儿媳妇和孙子接受了正式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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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小越说:“爸爸、妈妈吃过早饭就带着我去看爷爷了。在爷爷家,我妈妈还帮他收拾屋子。然后,爸爸、妈妈带着我上街玩去了,再后来我和我妈妈玩,爸爸就不见了。”

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死者的儿媳是一个企业工人,35岁,不善言谈。当民警提到她老公公被害的话题之后,她显得十分伤感。

民警说:“我们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你回答的问题将作为证据!”她点了点头。

从她的神态和表情,民警察觉,她心底里似乎隐藏着什么。他们认真地观察她脸上的表情,问道:“今天上午你和你丈夫带着孩子去哪儿了?”

她回答说:“吃过早饭后,我们全家去孩子爷爷家了。”

民警问:“是什么时间?”

她回答:“大概是上午9点多钟。”

“你们三个人一起去的吗?”

“是一起去的!”

又问她:“你们在那里都见到谁了?待了多长时间?”

她说:“我们到了公公家,看见他和另外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说了几句话,待了大约半个小时,我们三口子就一起走了。”

民警问:“后来呢?”

“后来我们三口就上街玩去了。”

民警觉得她说的情况和孩子说的情况不一样,这里面难道是谁记错了,如果没有记错又是谁在撒谎呢?

民警又对她说:“你再回忆回忆,你们去小孩爷爷家,当时他家到底有几个人?”

她想了想回答:“两个,算上孩子的爷爷,确实是两个人。”

民警说:“你说说那个人的长相。”

她说:“我们去了爷爷家,当时爷爷和那个人都在屋里看电视,爷爷见我们去了就迎出客厅和我们说话。我们说话的时候,小孩的爸爸问爷爷那人是谁,我往屋里看见在床上还坐着一个人,爷爷也没说这个人是谁。我放下手里的东西,到卫生间拿起拖布,给爷爷擦了擦地,收拾了屋里的卫生,我们三口人就走了,走的时候那个人还在。那人长什么样我确实没看清,不过也有四五十岁。”

民警们想这个四五十岁的人可能真的存在,那这个人会不会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呢?民警把调查获得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所谓的陌生人是不是那位岳喜林呢?这位岳喜林到哪儿去了呢?

专案组掌握了岳喜林的基本资料后,就一直没找到他本人,难道他是故意和专案组玩捉迷藏?

据岳喜林家里人反映,5月7日早晨,他出了家门,出去时背了一个包,干什么去了也没和家里人说。

5月6日上午在死者家串门的那位陌生人到底是不是他呢?专案组一时很难确定。

怎样解开这个谜,眼下还没有更好的办法,唯一的途径是询问死者的儿子。于是,专案组再次请蒋玉林说清5月6日上午的活动情况。

这时的蒋玉林,已经变得非常急躁,对专案组提问的问题表现出极度的反感,拒绝回答专案组民警们提问的任何问题。

询问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专案组分析:假如这个陌生人真的存在,他作案的嫌疑很大。一是他接近作案时间,二是符合熟人作案的条件。尽快确定这个人是谁,非常重要!

晚上8点13分,在岳喜林家外围蹲守的民警发现,从小区外面走进一个人,仔细打量此人身高体态,判断他可能就是寻找的目标,民警们立刻高度警觉起来。此人身上背着一个大包,沉甸甸的,走起路来有些吃力。走着走着,他突然又转身向外走去。这更引起了民警们的怀疑。

那个人背着沉甸甸的大包走出小区,穿过街道径直向发案现场走去。他到了201室门前,放下大包,开始敲门。此时,专案组的民警出现在他面前,他被请上了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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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单间办公室,民警请他坐下,问:“你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住什么地方?”

他一一做了回答,民警直接切入正题,问道:“岳喜林,说说你这两天的活动情况,包括都干了些什么,和什么人接触了?”

他说:“这两天我没干什么,也没接触什么人。”

对民警的问话他没有听明白,所以一时间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民警看他没听懂,又说:“把你这两天都干什么了,和谁有过接触,说一说?”

这时,他似乎明白了民警问话的意图,他说:“我和朋友去水库钓鱼去了。”

“说详细些。”

“昨天上午,我早上起来先到对面小区的老蒋家去了一趟,问他什么时间再和女方见见面,他说先不见了。我问为什么,他说儿子想不通,说他妈刚死,儿子不好接受别人。儿子说了,要再娶也行,先得立个字据,把家里的财产分给他之后才能娶。正说着,就从外面进来人了,我要走,他说再待会儿。说着老蒋站起来往客厅走,我听到来的是他儿子、儿媳和孙子。外面他和儿媳对话,他儿子进到屋里来,也没跟我说话就出去了。我听他儿子问,屋里那个人是谁?不大一会儿,这三口人就走了。送走了儿子,老蒋问我干什么去,我说一个朋友打电话约我去水库钓鱼,并问他去不去,他说不去,我说等我回来给他送两条。这不,回来后,我想先给他送几条鱼,就被你们给叫来了。”

民警问他:“你是几点钟离开的老蒋家?”

他回答:“上午9点多,不到10点。”

民警问:“肯定吗?”

“肯定,因为和朋友约好10点出发的。”

民警问:“你和谁一起去钓鱼的?”

“和同事刘争,还有一个老朋友郝建田。”

民警们立刻找到这两个人核实这一情况。从作案时间上,可以排除他的嫌疑了。可是,仅凭作案时间,就排除了岳喜林的作案嫌疑,未免太过于简单,技术队采集了指纹、足迹样本后,民警又询问了岳喜林几个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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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喜林说:“因为我们有工作联系,在很早以前就认识了。前几年他退休在家,出来进去的有时在街上能碰个面,一来二往我就认识了他家。刚过年那会儿,他托我给他介绍个对象,后来就给他找了一个,两人见了几次,觉得还能谈得来。最近他说不和女方见面了,等过一阵儿再说,女方叫我问问他为什么,这样我就去了他家。”

民警问:“以前你还去过他家吗?”

“我有时去说会儿话。”

“你在他家还碰见过什么人吗?”

“没碰见过什么人,噢!对,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的,老蒋介绍说是他女儿。”

“你给老蒋介绍的对象叫什么?是哪儿的?”

“叫罗曼丝,是个中学教师,住哪儿我不知道。”

结束对岳喜林的问话之后,民警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叫罗曼丝的女人。经过了解,她也不是怀疑的对象。

一个个可疑人被排除之后,重点目标又落到了蒋学勤的儿子身上。

那天上午9点30分至上午12点之间他到底在哪儿?又干了些什么?仍然是个谜。

专案组分析:蒋玉林会不会利用时间差迷惑我们的侦查视线。如果是这样,他和妻子向专案组提供的情况是经过精心准备的。

经过多方调查,蒋玉林的时间疑点越来越大。

民警们再次访问刘仲吴,他说:“6号上午我的确看到了蒋学勤的儿子和另外一个人。”

当问起刘仲吴看到这两个人的时间是不是同一时间时,他又改口说好像不是同一时间!他说:“那个陌生人好像是早晨到蒋学勤家去的,当时我脑子里还闪了一个念头,怎么这么早就串门呀!”

到蒋学勤家串门的是岳喜林,这个人的情况专案组早已搞清了。

专案组决定依法传讯蒋玉林,同时依法传唤他妻子。民警们分成几组,一组审问蒋玉林,一组到他家里秘密搜查。

在搜查中发现:蒋玉林家的南阳台上有一堆木渣,阳台的一角又发现了一截被砍断的木棍。这一意外的重大发现,民警立刻电话作了汇报。刑侦技术人员立即前往蒋玉林家阳台。经过与现场提取的半截杀人凶器相比对,蒋玉林家发现的半截木棍就是被砍掉的那半截铁锤子的木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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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发现场发现可疑物的民警,看到在卫生间里有一个水箱,走近水箱发现上面有擦蹭的痕迹,在场的高大队长说登上凳子挽起袖子把手伸进水箱里面仔细摸着,忽然他摸到个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个用塑料布裹着的包。在场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目不转睛地看着高大队长一层一层地将塑料布打开……在大家的注视下,包被打开了,里面正是死者家被盗的金银首饰和3万元现金。

藏这东西的人肯定是凶手!是谁把这些物品藏到这个隐蔽的地方了呢?

两个小组大获全胜。可是,审问组仍然没有进展。

为了进一步确定谁是作案人,刑侦技术队把现场铁锤木把和在蒋玉林家提取的被砍断的另外半截木把,送到刑事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鉴定认为:现场铁锤上的半截木把,和蒋玉林家的另外半截被砍断的木把,是同一个木把。

案件出现转机,基本认定蒋玉林就是重大作案人。

蒋玉林又被带回审讯室。坐下之后,他主动地说:“我不想交代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怕人们知道了笑话。”

民警说:“如果你想交代问题就尽快说。”

蒋玉林说:“我早就对他有意见,尤其是他看我媳妇时那眼神儿,最让我受不了。”

民警说:“你说具体点。”

他说:“去年,有一次我回家走进卧室,发现他在我媳妇身上趴着……从那以后,我就对他产生了反感,心想自己的父亲和儿媳妇,这事能跟谁说呢!因为我和我媳妇感情特别好,我知道她非常贤惠,从心里我根本不怪罪她,要恨就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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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续交代吧。”

他又接着说:“从那以后,我就和他别扭上了,有时候我不放心,经常偷着回去看看他是不是又干那事呢。为了避免发生摩擦,一个多月前,我就提出不和他在一起住了,我们就搬回自己家住了。为了不让邻居们知道闹矛盾,有时我们还经常到他这儿来吃饭。每次吃饭我看他都特别别扭,心里琢磨着怎么教训教训他。我听说古代有爬灰的传说,所以我就找了些煤灰,放到他最容易看到的地方。因为他是知识分子,我想他肯定得问那是怎么回事。结果,一连几次他都不搭这个茬,后来我就想怎样解心头之恨,于是……”

民警说:“继续交代。”

蒋玉林喝了口水又接着说——6号早晨,我们收拾完屋子就到他那儿去了。等到了他那儿之后,他就迎出来和我媳妇说话。我进卧室去,看见床上坐着一个陌生人。从卧室里出来,我问那人是谁,他没搭茬儿。我很生气,就跟我媳妇说,走,上街去。我们就走了。出了门我反复想,那个人是谁,如果他走了就是个好机会。所以,我就说我有点事,让我媳妇先带着孩子玩儿,等办完事儿再找他们。之后,我就回了我们家,把早就买好的锤子拿出来。

因锤子把儿太长,不好往衣服口袋里装,我就用菜刀砍了一截下去。然后就到了他那儿,我打开房门,走进卧室,见那人已经不在了,他当时正在床上看电视。我叫他出来一下,说好好谈谈。他从卧室出来就坐在客厅沙发上,问我有什么事,我问他看到阳台上的煤灰了没有,他说知道是我搞的恶作剧,所以就没理我,我听了他说的这话,掏出锤子就冲他脑袋砸了几下……

我看他死了,心想怎么办?一不做二不休,就把我妈留下的金银首饰和现金用塑料布包起来,藏到了卫生间的水箱里,然后又怕公安局知道这事是我干的,又用拖布擦了地,锁上门找我媳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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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货商场,我们玩了一会儿,就带着孩子回家了。吃了中午饭,我媳妇和孩子睡觉,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心里忐忑不安,老想着怎么处理这事。大约在3点多钟,我又去了他那儿,然后假装刚发现情况就报了案。报案之后我就回家,把他被杀的事告诉了我媳妇,嘱咐她如果有人问就说什么也不知道……

一个扑朔迷离的杀人凶案,一个意识纷争的家庭隐情,一个神奇的案情判断,一个天方夜谭的错误论断,一群认真负责的敬业民警,一点鲜为人知的小小发现,都体现在侦破这起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上,都伴随着破案人的点滴观察……

备注:文章内容基于真实素材,部分情节含文学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