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移动道路施工围挡

兴县高家村派出所查处一起行政案件

为切实维护道路施工安全,保障工程项目有序推进,9月17日,兴县公安局高家村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白某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高家村镇九龙湾大桥实施改造施工,施工期间大桥全段禁止车辆通行,现场设置禁行围挡等安全防护设施,提醒过往群众绕行。

9月17日凌晨1时许,违法行为人白某清来到九龙湾大桥施工现场,擅自移动现场设置的禁行围挡,引导货车强行闯入施工封闭路段,并向货车司机索要钱财,致使封闭施工路段有车辆通行。白某清的行为扰乱了施工现场秩序,严重影响大桥改造施工进度,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件发生后,高家村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固定相关证据。经查实,白某清擅自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白某清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目前,白某清已被民警送至临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公安部门提醒:道路施工围挡、警示标志属于安全防护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擅自破坏、移动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强行闯入封闭施工区域,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道路管制规定,共同维护道路通行安全。

来源:兴县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