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鹤岗融媒)
鹤岗市教育局错时公益开放院内
停车位便民公告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擦亮鹤岗“宝藏小城”文明名片,切实解决周边居民夜间停车难的民生问题,充分盘活公共闲置资源,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效能,鹤岗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众,错时公益开放院内停车位。为保障机关日常办公秩序,规范院内停车管理,维护开放后的停车安全与通行顺畅,现将具体停放规则公告如下:
一、开放停放对象
本次公益开放仅面向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营运车辆、大型客车、各类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工程作业车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改装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院内停放,停车场内严禁修理车辆、囤积货物、杂物,乱扔垃圾等行为,保持停车场卫生。
二、明确停放时段
开放停放时间为每日17:30至次日8:00,车辆可在当日17:30之后驶入停放,所有停放车辆须于次日早8:00前全部驶离,严禁超时滞留、隔夜占位、长期占用公共车位,影响工作日机关正常办公。
三、停放管理须知
1.所有车辆须在划定的标准车位内按标识有序停放,严禁占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与车库出入口,确保院内通行与应急通道时刻畅通。
2.请车主在前挡风玻璃醒目位置预留清晰有效的挪车联系方式,如遇应急处置、紧急公务等特殊情况需要挪车,须第一时间到场配合。
3.本次开放的车位为夜间临时便民公益车位,不提供长期固定停放服务。对多次违规、超时拒不驶离的车辆,我局将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劝导、拖移等处置工作。
四、安全责任说明
本次停车位开放仅提供公共停车场地,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车辆停放期间请车主妥善保管车内财物,如发生车辆损毁、剐蹭、财物丢失等情况,院内公共视频监控可协助追溯线索,相关事宜由车主自行向公安、保险等部门报备,依法依规处置。
五、其他注意事项
如遇重要会议活动、应急值守、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我局可临时暂停停车位对外开放,将通过现场提示或官方公众号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配合。
文明停车,有序共享,让我们共同维护整洁顺畅的停车环境,为鹤岗“宝藏小城”的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特此公告。
鹤岗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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