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猛犸新闻)
【#律师回应井柏然剪头发为何需审批#:代言人需在合同期内呈现与品牌调性一致公众形象】9月19日,@井柏然 近期在vlog里透露自己连剪头发都做不了主,需要经纪团队和多个合作品牌方层层审批,甚至要征得品牌全球总部同意才敢动剪刀。#井柏然剧里有腔调剧外有职业素养# 商务合约里在广告物料全部拍摄完成前,擅自剪短可能影响品牌宣传画面统一性,甚至触发违约条款。#井柏然剪头发需要经纪人和品牌方同意# 艺人形象为什么会被“锁死”?对此,法律专家@娱乐法李振武 接受@大象新闻 采访时表示:要理解剪发为何需要审批,首先要理解形象代言合同与普通广告合同的区别。在一般的广告合作中,明星可能只是作为广告作品的模特或角色参与拍摄,合同义务在拍摄完成时即告履行完毕。但形象代言合同不同——它是一种持续性的合同关系,代言人在整个合同期限内,需要为商品推销持续性地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参与广告拍摄、出席推销活动、维持特定的公众形象等。正因如此,代言合同中通常隐含或明示一项“形象维持义务”:代言人的形象应当维持在合同订立时的状态,将形象的使用价值维持在合同订立时的水平。换句话说,品牌方花钱买的不只是一次拍摄,而是代言人在整个合同期内持续呈现的、与品牌调性一致的公众形象。当然,品牌方的审批权并非没有边界。如果合同对形象变更的限制过于宽泛,实质上限制了艺人的人格自由,在司法实践中可能面临合理性审查。艺人方在签约时,也应当对审批权的行使范围、审批时限等作出合理约定,避免品牌方以“无限审批权”不当干预艺人的正常职业发展。#井柏然[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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