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公安网安部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谣言突出违法犯罪,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9月18日,西安网警通报5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涉教育网络谣言。
案例一
违法行为人楚某某、王某某为给所在学校招揽生源,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并发布其他职业学校存在“校园霸凌”“学生斗殴”“学生死亡”等虚假信息。该谣言内容在网络平台迅速扩散传播,误导学生及家长,扰乱正常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灞桥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楚某某、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因日常琐事心存不满,为宣泄个人情绪,在某社交平台编造并发布他人虐猫的虚假视频,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网络公共秩序,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莲湖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曹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违法行为人袁某某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并发布蓝田发生汛情百人前往救援的不实信息,引发网民恐慌情绪,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蓝田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袁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违法行为人颜某某,系西安市某景区第三方公司工作人员,其因辱骂游客一事受到景区相关处罚后心存不满,为宣泄个人情绪,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并发布景区存在欠薪情况的虚假信息。该谣言内容在网络平台迅速扩散传播,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周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颜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违法行为人郭某某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并发布灞河内疑似存在“水怪”的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浐灞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郭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以泄愤报复、恶意引流、同业抹黑、虚构热点博眼球等方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极易引发网民误解、滋生不实舆论,扰乱网络公共秩序,触碰法律红线。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稳定社会秩序。
希望广大网民恪守网络言行底线,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编辑 | 李亮 初审 | 陈浩 终审 | 赵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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