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州晚报

“我自愿认罪认罚,那些‘小视频’我只是发给朋友看看,没有收钱。如果早知道这也算违法……唉!”面对承办检察官,廖某苦笑着说。

传播淫秽视频,不赚钱、只在微信私聊发给朋友、纯属“随手分享”,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对廖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管制八个月。

基本案情

“这是通过一起寻常警情揪出来的隐秘传播链条。”承办检察官介绍。

2025年7月,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区分局民警在处置王某与袁某的纠纷警情时,向廖某核实情况,意外发现其手机中存有大量与他人发送淫秽视频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一发现,揭开了廖某长达数年通过微信私下传播淫秽物品的真相。

检察机关查明,自2020年8月以来,廖某在华容区居住、工作期间,通过微信向李某等多名朋友发送淫秽视频共计153部,供他人观看,并未上传至外部网站。经鉴定,上述视频均为淫秽视频。

“办案过程中,廖某一开始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办检察官说,“我们向廖某进行了释法说理,也希望更多网友补上这个认知漏洞:私聊也可以构成传播行为,不牟利不等于没犯罪。”

检察官说法

廖某虽未牟利、仅在微信私聊发送,但微信属于即时通信软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即时通信软件传播淫秽视频,数量达到40部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廖某传播淫秽视频153部,远超该标准,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私聊”“不赚钱”均不是免责理由。法院结合其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管制八个月,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若传播对象涉及未成年人或存在牟利目的,还将从重或加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网络空间的私密性,常常让人模糊了法治边界,很多人把微信私聊当成不受约束的“自留地”,误以为无偿分享、小范围传播无关紧要。事实上,每一次指尖转发,都在扩大有害信息的传播半径,不仅污染网络环境、危害网络生态,也容易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治理网络低俗乱象,既需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更需要每一位网民绷紧法治之弦。守住指尖底线,拒绝传播不良信息,才是对自己、对家人最好的保护。

来源: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