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9月16日,福建三明市将乐县一民间救援队发出一则公告,宣布不再接受马蜂窝或其他蜂患的处置求助。该救援队队长洪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发公告纯属无奈,并非要违背救援队公益助人的初心,而是近年来处置过程中遭遇了种种困难。

养殖棚内的胡蜂(图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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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棚内的胡蜂(图源:新华社)

一民间救援队公告拒接蜂患求助

洪女士是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一民间救援队队长。她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救援队几年来已经为群众解决过几百个蜂患,但队员在救援过程中也被蜇伤多次,其中因蜂蜇导致休克的就有5次,好在及时救治并无大碍。

洪女士介绍,这次发出公告暂停接受蜂患清除的请求,是因为在救援中面临了困境。随着人工饲养胡蜂的增多,他们在日常山地救援过程中的危险性增加,且处置蜂巢也出现了新情况。他们曾接到群众求助,称有胡蜂在村道附近出现,希望帮忙处置,但救援队员赶到后发现了人为饲养的痕迹。蜂巢如果是他人的财产,救援队就不能处置,以免引起纠纷。

救援队公告(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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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公告(网页截图)

“我们明知道那里有风险,现在不能动。”洪女士说,饲养的胡蜂主要对上山务农、采菇和救援的人有潜在威胁。

9月17日,记者致电三明市将乐县水产畜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胡蜂不在相关养殖名录中,他们对养殖胡蜂没有相关管辖权限。

四川一位胡蜂养殖户表示,几年前他开始养殖时,曾向村委会询问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证件,得知只有蜜蜂有相关证件,但没有专门针对胡蜂养殖的证件。

与此同时,胡蜂蜇人致伤乃至致死事件屡见报端。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云南牟定县村民李某在林地养殖了10窝胡蜂,2025年6月,一对分别为7岁和2岁的小姐弟在山地与养蜂林地之间的空地玩耍,遭到胡蜂攻击双双死亡,牟定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就个人养殖胡蜂的合法性,家属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与林草局,两部门均未明确管理责任。

市场上售卖的胡蜂蜂蛹(图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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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售卖的胡蜂蜂蛹(图据人民网)

胡蜂养殖监管制度并不明确

央视新闻、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曾报道过关于胡蜂、虎头蜂养殖产业的乱象。据央视财经报道,有养殖公司宣称只要缴纳6666元的学费,养殖技术包教包会。

洪女士在采访中表示,近年来有人将外地的高危蜂种引入福建。“本地的胡蜂,本地人体质多少还有一点抵御力。但外来的胡蜂进来,我们对它的毒性既没有判断力,也没有防范力。”洪女士说。

华希昆虫博物馆馆长赵力向记者介绍,国内高风险胡蜂包括金环胡蜂、红娘胡蜂、七里游胡蜂、黑绒胡蜂和黄腰胡蜂等。“红娘胡蜂活动半径可达15公里,攻击性极强;七里游胡蜂受惊后群体可追击数千米。”赵力指出,跨区域引种一旦导致逃逸建巢,缺少本地天敌,会挤压本土蜂类生存空间,属于极高的生物入侵风险。

“技术可以实现繁育,但无法消除胡蜂的野性。”赵力强调,“只要管理失控,不管是野蜂还是养殖胡蜂,都能致人死亡。”

上述胡蜂养殖户曾表示,红娘胡蜂一般称为“大蜂”,他不养殖该品种。此外,他提到,胡蜂养殖时需要设立警戒线,养殖地要尽量远离聚居地,养殖的胡蜂主要是通过销售蜂蛹和蜂群获利。

洪女士回忆,救援队队员曾有被胡蜂蜇伤后出现休克、大小便失禁的情况。而这次她发布的公告,一天就有100多万点击,说明同样也有不少人关注此事。“发这个公告,就是希望胡蜂养殖有一个规范,到底什么能养,什么不能养,要养应该有什么要求,希望能明确。”她说。

据人民网报道,牟定发生胡蜂蜇人事故后,为规范胡蜂养殖,该县明确了临时性的监管单位,“暂时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该报道还提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明确:“现行法律法规均未对胡蜂养殖、利用作出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部分地区明确禁养部分胡蜂品种

洪女士的想法并非孤例。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于2026年6月发布的《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50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其中提到的第0450号代表建议就是《关于制定胡蜂养殖管理办法的建议》。答复中表示,胡蜂属陆生野生动物,因无人工驯化历史及饲养特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范畴。

关于监管职责,答复中写道,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6年1月1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胡蜂伤人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监管职责。

由于胡蜂并未被列入《国家蜂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4版)》,不同地区对胡蜂管理的要求不一。

云南省河口县瑶山乡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发布通告,明确禁止养殖红金环胡蜂(红娘胡蜂)、七里游胡蜂、黑绒胡蜂等高危品种,要求已养殖户15日内完成清群退养。通告还建立了养殖登记报备制度,要求养殖户如实填报蜂群品种、数量、场地经纬度、安全防护措施等信息。

瑶山乡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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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山乡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网页截图)

云南玉溪市扬武镇也于2024年7月发布退出红娘胡蜂养殖的倡议书,要求养殖户限期自行退出。

而云南景谷县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文章介绍,景谷县半坡乡依托丰富的山林资源,大力培育林下胡蜂特色养殖产业,放养在茶园、林间的胡蜂可自主捕食茶树害虫、林间虫害,有效减轻茶园病虫害压力,大幅减少农药使用量。同时,全乡仅允许养殖常规合规小型胡蜂品种,严禁大范围养殖大黑蜂。

赵力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以虫治虫”只适合局部、封闭、原生本土胡蜂,不宜大规模野外放养。胡蜂是肉食性捕食昆虫,它不分益虫害虫,蜜蜂、本土野生蜂、其他本土昆虫都会被捕食。跨区域引种(如把红娘胡蜂引入非原生地)生态危害大。

律师建议全国统一胡蜂养殖规范

赵力认为,胡蜂养殖的核心问题在管理,不在技术。“选址违规、没有隔离防护、缺少警示标识、随意引种高危品种、养殖户安全防护和应急培训缺失——绝大多数事故都源于管理失控。”

他建议,合规的养殖模式应当优先采用封闭式笼养,严禁野外散放;场地须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高危品种安全距离要求不少于500米;同时须提前向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报备登记。

赵力还指出,国家层面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胡蜂养殖许可和标准,“各地政策差异极大,部分地区直接禁止高危胡蜂养殖”。他认为,胡蜂养殖属于风险偏高的小众产业,不适合大范围推广作为普惠助农项目,“仅可在严格管控、封闭笼养、本土低危品种前提下做极小范围试点”。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雪指出,胡蜂属于饲养动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养殖人对蜇人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若未设置警示、隔离等安全措施致人死亡,还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以“法律未禁止养殖”为由免责。针对目前胡蜂养殖所面临的情况,应尽快在国家层面明确主管部门和准入条件,对高危品种实行差异化管控,将场地选址、物理隔离、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等安全防护标准法定化,形成全国统一的胡蜂养殖规范,在产业发展与公共安全之间划定底线。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