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则消息,顿时陷入沉思。
内容:山东聊城白女士是一位海归硕士,今年报考聊城市图书馆事业编岗位,面试成绩第一。体检完成之后,却被告知因为她此前“专升本”的学历经历,不符合此次考试录用标准。9 月 16 日,山东省聊城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称,已经给本人答复,用人单位聊城市文旅局也告知白女士“是我们的工作失误”“结果改变不了”。
这件事最扎心的地方在于,从头到尾没人说白女士能力不行。她面试第一,体检也过了,卡住她的只是一句连制定规则的人都未必讲得清的话。
公告写的是“通过专升本、专升硕方式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白女士的路径是专科到全日制本科,再到全日制硕士。她算不算“专升本”?算。算不算“专升硕”?按常理不算,专升硕通常指专科直接考硕。那她到底在不在排除之列?公告没说。偏偏末尾还补了一句“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这句话本该用于兜底,如今却成了“我们说了算”的挡箭牌。但解释权不等于任意解释权,尤其涉及限制报考资格的条款,一旦写得含糊,就该往有利于考生的方向理解,否则以后谁还敢放心报名?
更要命的是时间节点。1月26日报名当天审核通过,她还专门打电话确认过;5月20日进了体检名单;直到体检结束,才通知她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这话没错,但其本意是每一步都要认真核查,绝非等到最后一步才想起翻旧账。四个月的备考和面试第一的成绩,都是实打实的付出,一句轻飘飘的“工作失误”根本抹不平。
文旅局录音里那句“结果改变不了”,听着最刺耳。9月7日才公示,争议尚未解决,第六名就已经替补录用了。这并非结果无法更改,而是有人先把生米煮成熟饭,再来告知你木已成舟。顺序一变,事情的性质就全变了。
此外,三个部门至今没给她任何书面说明。靠口头沟通、让她“理解”,纯粹是在用人情替代程序。只要白纸黑字写清不予录用的原因、依据的条款以及认定环节,事情本没那么难办。迟迟不出书面答复,多半是因为难以自圆其说。
她所求的其实很朴素:一次复核,一份书面解释。这条路她可以走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即便最终没能翻盘,也比眼下被一句“理解一下”草草打发要强。
至于“第一学历”该不该卡,那是另一个可以争论的话题。但本案的核心并不在此,而在于两点:规则写得让人猜,程序走得让人寒心。人才引进招揽的是人才,不该沦为刻意筛选的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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