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重庆晨报)

近日,多位深圳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有商家在发放的传单里每张都附有一张5元现金。

视频画面显示,传单上印的是餐品介绍,每张传单上都贴着一张5元现金,传单上印有多个二维码,并提示“扫码立即点单”。

很多网友纷纷表示:“现在的商家也太实在了,传单不搞虚的。”“如果是这种传单,我愿意接受。在哪里?我骑车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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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付建认为,“传单里放现金”属于比较有新意的营销方式,并不违法。因为现金给到不特定的消费者或者路人,不属于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不构成商业贿赂。

同时,该行为也并未损害市场竞争秩序,没有侵害其他商家利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