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葫芦岛市实验中学下发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风险告知责任书,要求学生签署,写明参赛发生意外及损失,全部责任自负,与学校、工作人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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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荔枝新闻
对此,学校副校长胡女士回应,签风险告知责任书是学校这种大型体育活动必须有的一项规范流程,但不是免除学校的管理责任。胡女士称,竞技类比赛肯定存在意外风险,需要告知家长知晓;而在学校内发生的问题,学校有责任,学校会承担。
据百姓关注报道,18日,龙港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运动会以自愿原则为前提,风险告知书首先是告知家长。部分家长因孩子有先天性疾病而不愿告知学校,当孩子需要参与大运动量运动时,学校必须告知家长并取得同意。该工作人员称,签订风险告知书是常规做法,学校举办运动会旨在全面培养孩子的身体素质和自理能力,需要家校共同支持。
荔枝新闻报道称,针对该风险告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王勐律师表示,风险书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免除因学校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责任。同时,免责条款不能免除学校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学校存在过错,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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