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云南楚雄,李某某在村内林地养殖10窝胡蜂。同年6月28日,陆先生7岁和2岁的儿女在外婆带领下到地里干农活时,在山地与养蜂林地间遭胡蜂包围蜇咬,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该案将于今年9月21日在牟定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一审开庭。
兄妹二人生活照
据潇湘晨报,9月19日,记者来到牟定县,联系采访了孩子父亲陆先生。谈及网络上的评价,陆先生难言心酸:网上一直有人指责我们“生而不养”。
“但当年如果不外出务工,只守着家里的土地,一家人基本生活都很难维持。我们的想法很朴素,趁着孩子还在上幼儿园、小学,出去多攒一点积蓄,以后方便带他们到城里读书。谁也想不到会发生这样一场悲剧。”
陆先生满心悔恨:“现在回想起来,真的非常后悔。早知道会这样,大不了就穷一点,何必还要外出打工?”
一年多来,这件事像一块巨石压在心底,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期待司法程序能给出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结果。
孩子母亲李女士告诉记者,她觉得孩子没有离开,会刻意回避案发地,有时经过远远喊一下孩子。
另据百姓关注,孩子父亲陆先生表示,事发一年多来他和妻子一直在家等待结果,养蜂人李某某“没认为自己有错,也没认罪”,除事发初期支付的4万元费用外再无道歉或赔偿。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楚雄州牟定县凤屯镇腊弯村村民陆先生夫妻二人在省外务工,7岁儿子润润和2岁女儿雅雅留守老家,由孩子外婆外公照管。2025年4月,同村村民李某在腊湾村委会迤湾村赛礼乌基山的林地养殖胡蜂10窝。同年6月28日上午,老人带着两个孩子到养殖胡蜂山林西侧的山地干农活。中午时分,润润和雅雅在山地和养殖胡蜂山林中间的空地玩耍,后遭胡蜂攻击,两个孩子全身被蜇伤,伤口数分别达300余处和700余处。雅雅当场抢救无效身亡,润润转院后于次日凌晨离世。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已于2026年7月24日向牟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某在生产区域养殖胡蜂,养殖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其应当预见胡蜂可能导致他人伤害或者死亡的结果,但其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两名未成年被害人被胡蜂蜇咬致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潇湘晨报、澎湃新闻、百姓关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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