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建轩 记者 顾潇)扬州一名餐饮经营者蔡某因门店经营效益不佳,组织员工、亲友及美食博主虚假购买、批量核销团购优惠券,短短两个月虚构交易8000余单,非法套取网购平台补贴近17万元。最终,法院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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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份,某网购平台扬州总部通过大数据监测,捕捉到一条异常的经营数据线索。平台核查发现,商户蔡某名下注册的四家餐饮门店,优惠券交易、订单核销数据与日常的经营数据严重不符。据办案人员介绍:“蔡某的四家门店月均销量在2000单左右,而在10月到12月期间,蔡某的四家门店销量均超过了3000单。”除了销量大幅飙升,平台工作人员还发现,这四家门店的平台优惠券申领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且所有优惠券核销速度极快,完全不符合正常的消费规律。“特别是在11月份的某一天,核销量就有800多单。”

种种不合常理的经营数据,引起了工作人员的高度警觉,于是平台方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掌握了大量翔实的证据。经查,蔡某先后在扬州、徐州、宿迁等地经营四家餐饮店,日常门店的客流和营收始终上不去。急于牟利的他,没有选择诚信经营、优化服务增收,反而盯上了网购平台的商户补贴政策,捞起了“偏门”。蔡某在经营过程当中也会通过平台销售优惠券,然后发现通过虚假刷单购买优惠券的方式能够获得平台给商家的补贴,所以他就开始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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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步尝到甜头后,蔡某一发不可收,专门组织人员实施虚假刷单,非法套取更多的平台补贴。蔡某要求店里的员工来购买这些团购券,然后还让员工联系亲朋好友买券,同时他还会通过一些人脉比较广的美食博主去购买这些券,通过网上购券得到核销码后,由店内统一核销,以此骗取平台补贴。

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蔡某通过组织人员购买平台优惠券、团购券,累计虚假交易8000余单,非法套取网购平台专项补贴近17万元。法院审理后查明,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交易、虚假核销的方式骗取平台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全额退赔违法所得,最终,法院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