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姑娘求职屡碰壁,一查竟“被精神病”7年!谁替她签的字?
“我啥时候得过精神病?哪家医院给我看的?”20岁的河南姑娘陈欣瑶(化名)站在佛山一家工厂门口,第三次被人事经理委婉劝退。理由是:入职体检显示,她有“精神分裂症”。
这事搁谁身上不懵?今年3月,小陈和朋友兴冲冲到广东佛山打工,工厂初试都过了,偏偏卡在体检这关。更诡异的是,佛山白泥镇的社区民警和医务人员还找上了门。对方告诉她,国家精神卫生系统里白纸黑字写着呢——她患有精神分裂症,因为办了暂住证,系统随人走,必须上门随访。
姑娘和父亲连夜从佛山赶回河南登封老家,跑疾控、跑卫生院、找村医,最后在徐庄镇卫生院看到了那份要命的登记:2018年12月“初次发病”,症状是“交流困难”;2019年2月13日,“登封博爱医院”确诊精神分裂症;2月14日填表,签字医生是村医李某记,还附了“同意参加管理”。
可那年,小陈才上初一。她爹说,家里祖祖辈辈没人得过这病。跑到登封博爱医院档案科一查,2018到2020年,压根没有陈欣瑶的就诊记录。院方撂下话:“要是我们诊断的,不可能没病历。”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8月11日,卫生院刘姓负责人承诺4天查明。8月14日改口:查了,没就诊记录,村医凭啥录入、为啥不核实,还得再查。8月20日,负责人和村医上了门,承认是“村医工作失误”,卫生系统的记录删了。可公安那边的信息,得姑娘自己去精神病医院做鉴定、开“无病证明”才能撤。
这不是荒唐他妈给荒唐开门——荒唐到家了吗?本来就没病,凭啥要证明自己没病?去鉴定了,反倒像承认自己曾经有病。
按当地卫健委的规范,精神分裂症属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流程应该是:发现疑似→报县级→精神科医师诊断→确诊后建档录入。白纸黑字写着,不该让村卫生室自己进系统录入。可偏偏,一个村医,一支笔,一张表,就把一个12岁女孩的人生改了道。
7年,2500多天。小陈求职被拒、恋爱受影响,走哪儿都顶着“精神病”的帽子。如今卫生系统记录删了,公安侧还卡着,官方完整调查结论至今没影。
老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可这铃铛,是村医系上的,是复核机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去的,是7年随访流于形式装没看见的。现在让姑娘自己去解,合适吗?
谁犯错,谁担责。别让一个20岁的姑娘,为别人的“工作失误”买单。更别让“无病证明”这四个字,成了她这辈子最荒诞的求职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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