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又开炮了。这次中招的,是一家冰淇淋品牌。
9月12日,罗永浩在机场买了一根“野人先生”冰淇淋,吃完发了一条微博:“很一般啊,考虑到价格,甚至可以说难吃。它是怎么火起来的?”
他还特意加了一句“善意提示”:这是一个消费者的正常评价和疑问,请千万不要惹我,然后说我下黑手之类的。
然后,评论区炸了。但炸的方向,跟罗永浩想的不太一样。
满屏“不要回答”,先慌的不是品牌
罗永浩的微博发出去之后,最先热闹起来的地方,不是野人先生的官方账号,是网友的评论区。
满屏刷的是同一句话:“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不要回答。”
这是《三体》里的经典台词。三体人收到地球发来的信号时,发射端的监听员拼命警告:不要回答,一旦回答,你的位置就暴露了。
网友把这个梗刷在野人先生的评论区里,意思很明白:别接茬。你一回应,热度就更高。你一辩解,就等于把自己架到火上烤。
有人直接拿西贝举例。去年罗永浩说西贝预制菜,西贝选择硬刚,结果半年亏了6亿,关了上百家店。这回野人先生要是也硬刚,可能就是同一个剧本。
野人先生的选择是:沉默。不辩解,不回怼。据媒体报道,品牌账号在沉默期间涨了近3万粉丝。
人民网下场:批评是权利,但流量不是锤子
9月18日,人民网发表了一篇锐评,标题是《批评是一种权利,谨防成为“流量权力”》。
文章的核心观点很克制,但指向很明确。
第一层:任何人都可以评价产品,这是消费者的权利。罗永浩自己也是消费者,他说冰淇淋难吃,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问题。律师也说了,罗永浩的言论不构成侵权。
第二层:但千万级粉丝的公众人物,一句主观评价经过传播放大,足以对品牌形成巨大冲击。人民网的原话是:“这种力量本身,就值得审视。”
第三层,也是最狠的一句:流量话语权的核心问题在于,它把复杂的市场判断,简化为一个人的一句话。一个品牌好不好吃,本来应该是千千万万消费者分散判断的结果。但当一个人用“比某品牌难吃多了”的修辞,用“请千万不要惹我”的免责声明发出一条微博时,这条评价的效果,已经“接近一场舆论审判”。
争议的核心:罗永浩到底有没有“越界”
这才是评论区真正吵起来的地方。
支持罗永浩的人说:消费者说难吃,有什么问题?他花钱买了,吃了,觉得难吃,发个微博吐槽,这不是最基本的言论自由吗?你品牌做得难吃,还不让人说了?
反对的人说:问题不在于“能不能说”,在于“说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一个普通消费者说难吃,品牌可能损失几个客户。一个千万粉丝的大V说难吃,品牌可能损失几千万的营收。这种量级的杀伤力,已经超出了“消费评价”的范畴。
还有一派人的角度更刁钻:罗永浩真的只是一个“消费者”吗?他做过餐饮,做过直播带货,在食品行业有商业利益。一个同行公开说另一个品牌“难吃”,这跟普通消费者的吐槽,性质一样吗?
野人先生的回应,比想象中聪明
沉默几天之后,野人先生在9月16日发了一条微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野人先生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广大顾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会用心聆听,努力做得更好。”
没有硬刚,没有辩解,没有“我们的产品经过多少道工序”这种自证清白的长文。就是一句“听到了,会改”。
人民网对这条回应的评价是:“这种接住情绪、回归节奏的处理方式,或许比‘沉默’或‘挨打’更接近一个品牌面对公共评价时应有的态度。”
这件事真正值得吵的,不是“罗永浩说得对不对”,也不是“野人先生好不好吃”。
值得吵的是:当一个拥有千万级粉丝的人说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品牌的生死的时候,这句话到底还算不算“个人观点”?
人民网给了一个答案:流量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监督市场,也可能压垮品牌。大V在享受话语权红利的同时,理应匹配对等的审慎与责任。
说白了就一句话:你有说难吃的权利,但你的嘴,已经不是普通人的嘴了。
罗永浩这次到底算正常消费评价,还是流量权力滥用?野人先生该不该回?
热门跟贴